關於《教育法》,草案重點完善國民教育體系,使其更加開放、靈活和互聯互通,滿足終身學習需求。法律補充了“職業中學”模式,讓初中畢業生有更多選擇學習文化知識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為實質性分流提供法律依據。

草案還擴大3至5歲兒童的學前教育普及範圍,義務教育延長至初中畢業,同時大力制度化和推進數字化轉型與創新改革,如規定電子文憑、人工智能應用和國家教育數據庫。

修正案旨在分權和放權,增強教育管理的自主性。許多政府權限被下放給教育與培訓部、省級人民委員會和教育機構,使機構更適應兩級政府模式。部委負責指導和監督,而地方和學校則主動組織教學、編寫教材、確認成績和頒發畢業證書。

今天國會審議三項教育法修正案

關於《高等教育法》,起草機構強調修正旨在重新定位大學在國家科技與創新生態系統中的角色。大學不僅是培訓場所,還是研究、創新和知識轉移中心,與企業、地方和社區緊密聯繫。草案確認高等教育機構是創新生態系統的核心主體,鼓勵調動社會資源,開展國內外培訓與研究合作。

大學治理機制被重新設計為精簡和現代化。許多複雜組織模式如兩級大學、校務委員會不再適用,將被調整以實現權責統一和清晰。學校自主權與問責制相結合,同時制度化黨在教育機構中的領導作用,以適應越南政治特點。

在財務方面,起草機構轉向基於產出的訂購和任務分配機制,替代行政撥款,創造健康競爭動力,鼓勵提高質量。公立學校可靈活調動和使用預算外資源,擴大國內外合作,並輔以土地、稅收和信貸優惠政策。

政府表示此次《職業教育法》修正將全面重構職業教育體系,使其更開放、靈活、互聯、現代化和國際一體化。草案補充“職業中學”模式,允許初中畢業生同時學習文化和職業技能,擴大學習機會,幫助有效分流並滿足社會需求。

修正案還大力改革管理和質量保障機制。職業教育機構在專業、財務和內部治理上全面自主,同時對國家和社會負責。教育與培訓部發布標準框架、流程和認證工具;機構自我評估並公開培訓質量。認證系統獨立、透明,可國際合作以確保實質質量和公平競爭。

草案補充鼓勵公私合作和社會化政策,但確保公平,不商業化教育。國家有政策支持弱勢學習者、少數民族學生、殘疾人和對國家重要的特殊行業。

部長阮金山表示同時修正三項法律是“一場體制改革”,以滿足新需求,繼續大力推進革新。現行三項法律調整不同教育層次和類型,但有許多交叉點,如初中後、高中後分流、各級教育互聯互通、畢業標準或國家資格框架。如果單獨修正每項法律,容易導致矛盾和重疊。

此次同步修正旨在具體化初中後和高中後學生分流方針,構建開放、靈活的教育體系,為學習者終身學習創造條件,實現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間的互聯互通。

除了三項教育法,10月22日,國會還聽取政府提交《越南民用航空法》修正案和《公務員法》修正案。隨後,國會代表分組討論這些法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