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4日,同奈省人民委員會確認已發佈關於為各部門、機構和鄉鎮人民委員會購買公務車執行任務的經費文件。
具體而言,在考慮財政部意見後,同奈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武進德已簽署文件,同意為省級各部門、機構和鄉鎮人民委員會補充購買公務車的經費。
總分配金額為1102.5億越南盾,來自根據總理決定分配給各地方的2024年中央預算增收獎勵資金。
大多數鄉鎮級政府的購車標準為9億至9.5億越南盾。
具體而言,為省內79個鄉鎮人民委員會分配742.5億越南盾,用於購買公務車,以彌補標準和定額的不足。
為11個鄉鎮人民委員會分配104.5億越南盾,用於更換使用超過20年的公務車。
預計為11個省級部門、機構分配255.5億越南盾,用於購買公務車,以彌補標準和定額的不足。
同奈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指示財政部按規定為各部門、機構和鄉鎮人民委員會解決上述經費。
各單位有責任按規定管理和使用經費,並執行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