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苴漏電致兩名兒童死亡:需明確責任,給予合理賠償

《青年報》10月25日刊登的文章《公園觸電致兩名學生死亡,誰應負責?》吸引了眾多讀者的討論。

必須追究到底

據讀者稱,事件原因已被電力部門明確為漏電:“初步原因顯示,公園照明系統運行過程中,鋼製燈柱的接線系統位於下方較低位置。

燈柱內有一個單相斷路器,測量燈柱外殼電壓為223V,相當於使用電壓。燈柱被水淹沒,導致電流洩漏到燈柱外殼,附近玩耍的兒童無意中觸碰到燈柱外殼而觸電,這是由於管理單位缺乏檢查未能發現漏電”。

因此,讀者Ngoc Quang和許多其他讀者認為,公園的電力、水務和景觀運營單位必須負責。

“必須追究責任,包括刑事責任,並且要迅速行動。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讀者Nhanltd寫道。

讀者ngoc****gmail.com也建議:“不能止於對受害者的援助或賠償,而必須追究到底”。

“如果有良心和責任感的人,就會意識到必須將斷路器、燈柱連接點等設置在淹水無法觸及的高度,以防止漏電對周圍人造成危險。如果是設計問題,設計師必須負責,審批設計的人必須負責……需要徹底處理此事,以避免危險情況發生,已經發生多起事件,還要持續到何時?”,讀者Nghĩa寫道。

“大家注意,在照明燈柱底部總有一塊手掌大小的鐵片,像門一樣打開用於連接電線,這個位置距離路面20-30釐米,以目前的淹水情況,怎麼能不觸電?”,讀者Huy指出。

許多讀者也分享了兩個小孩家庭所承受的損失,並強調不僅僅是援助和賠償就結束了:“兩名兒童因觸電死亡非常悲痛,即使賠償大筆金錢也無法彌補兩個家庭的精神痛苦”。

漏電事故:預防勝於治療

讀者還講述了他們居住地發生的類似事故,強調必須有單位負責,以確保未來不再發生如此令人痛心的事件。

“我還記得一個悲傷的故事,那年淹水,一名騎摩托車進入淹水區的人觸電死亡。後來發現電力技術隊之前修理過電力。然而電力部門檢查後仍得出與今天文章類似的結論。事情發生在很久以前,已經超過10年了。這是人命啊”,讀者Thuanduc提醒道。

與此同時,讀者Hoàng Thanh Bình反映:“我居住的居民區由一家房地產公司管理,路邊建造的電箱長期損壞,電線外露,大雨時水濺入電箱內部。居民向總機1022和相關機構反映,但尚未見任何人解決”。

警告雨季淹水時照明燈柱和設備漏電導致觸電事故的風險,讀者建議職能部門檢查、安裝防觸電設備或抬高易淹水位置以確保安全。

另一位讀者總結的教訓是“預防勝於治療”。在雨季前必須進行檢查預防,那麼就不會發生如此悲慘的事件……

根據豐田鄉公安的初步信息,事件發生在10月23日約19時。此時芹苴市潮汐水位非常高,導致許多地區深度淹水。

事件發生地點是阮芳名公園區域(豐田鄉四村)和公園前的路段正在深度淹水。當時,吳嘉長(芹苴市豐田鄉西都小學三年級學生)與姐姐和其他一些小孩在公園區域騎自行車和跑步玩耍。當靠近公園照明燈柱時,嘉長突然觸電摔倒。

目擊者發現後立即呼救並將他送醫急救。然而約15分鐘後,另外兩名兒童梁黃榮和童日長(均15歲)騎摩托車載著彼此,駛入這個淹水區域,沒有注意周圍居民的警告。兩人也觸電,坐在後面的長及時跳下車,而榮觸電摔倒。之後居民報告職能部門,將孩子們送醫急救。然而吳嘉長和梁黃榮未能倖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