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剛剛向省人民委員會黨委報告瞭解決省內項目困難和障礙的結果和進展,其中包括具有”住宅用地未形成居住單元”類型的項目。
根據報告,此前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批准了土地使用目的為商業服務的項目。
然而,當地吸引投資的情況仍然有限,不樂觀,因此後來該省允許投資者選擇土地租賃形式,轉為有償使用土地期限的商業-旅遊功能區用地,以及長期穩定交付租賃別墅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未形成居住單元)。
經過審查,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已批准了53個具有”住宅用地未形成居住單元”形式的項目的投資主張、規劃和土地。
為解決各方利益的和諧,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提出瞭解決方案。
據此,對於尚未開始建設或正在實施投資但尚未完成項目且未完成買賣的項目,建議項目投資者辦理手續,將”住宅用地未形成居住單元”調整為”商業服務用地”。
對於已完工並投入使用的項目,該省建議總理統一主張,允許省人民委員會調整與具有”住宅用地未形成居住單元”性質的項目相關區域的規劃,轉為”商業服務用地”、”城市住宅用地”或”農村住宅用地”。
慶和省人民委員會表示,目前已發佈決定,在53個項目中的38個項目的所有法律文件中刪除”住宅用地未形成居住單元”內容。
然而,還有15個項目已與第三方發生交易,尚未發佈刪除”住宅用地未形成居住單元”內容的決定。
其中,有10個項目投資者已與次級買家簽訂轉讓合同,並已由主管機構向買家頒發了2,488份土地使用證書,土地類型為”住宅用地未形成居住單元”,土地使用期限為長期。
5個項目投資者已與次級買家簽訂了1,955份交易合同,但次級買家尚未獲得土地使用證書。
該省未對上述15個項目發佈刪除”住宅用地未形成居住單元”內容的決定的原因是這些項目已與第三方發生交易。該省認為,如果執行轉為商業、服務用地的目的轉換,可能會引發次級投資者的投訴和訴訟風險。
此外,與這15個項目相關的區域目前尚未滿足關於技術基礎設施和社會基礎設施的條件,無法根據建築、土地、城市規劃和相關法律規定調整規劃為住宅用地。
因此,為確保不合法化違規行為的原則,在制定、審查和批准15個項目實施區域的總規劃和分區規劃過程中,該省尚未有足夠的法律依據將規劃調整為住宅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