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為胡志明市國家大學城區設立沙盒機制和專項發展基金

10月30日,胡志明市國家大學經濟與法律大學舉辦科學研討會,討論突破性機制和政策,提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批准,旨在胡志明市國家大學發展科學技術和創新創造,背景是實施政治局第57號決議。

在研討會上發言,胡志明市國家大學政策發展研究院院長杜富陳廷副教授博士認為,在胡志明市正進入一個新階段,作為區域、全國和地區的超級城市中心,重建智慧城市模式需要基於科學、技術和創新創造的基礎,同時緊密遵循城市高效管理、可持續發展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實際要求。

在2026-2030年階段,胡志明市可以按照“數字政府-數字城市-數字民生-綠色增長”的方向發展智慧城市模式,旨在建設現代化、透明、高效、環境友好且以人為中心的決策環境。

建議為胡志明市國家大學城區設立沙盒機制和專項發展基金

此外,大學與城市政府之間的合作模式需要定位為一個必要機制,既促進知識生產和科技轉移,又幫助在科學基礎上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因此,胡志明市需要繼續完善體制,加強研究和發展計劃,同時根據第57號決議精神,大力推進大學系統與城市政府之間的戰略合作關係。

在研討會上發表演講,經濟與法律大學阮日慶博士指出,過去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在各次會議中已頒佈多項與科學技術和創新創造相關的重要決議。其中突出的是關於吸引科技專家、支持創新創業生態系統和創新創造活動稅收優惠政策的決議。

然而,合併後,胡志明市才成為一個擁有1250萬人口的區域超級城市。這要求必須擴大和調整特殊機制以適應新規模。

胡志明市已主動制定修改補充第98號決議的方案,提交國會。其中提議增加卓越政策,如高科技項目中選擇戰略投資者的機制,特別是成立蓋梅下自由貿易區,具有強大的非關稅優惠,旨在吸引對物流和區域級高科技產業的投資。

為了繼續發揮這些政策,阮日慶博士認為胡志明市應主動建議中央將已證明有效的試點政策長期制度化。例如,如果試點成功,建議補充關於地方風險投資基金或初創企業證券交易所的規定。

除了直接的特殊政策外,胡志明市還需要改善整體商業和研究環境,如改革初創企業的商業註冊程序、稅務程序(朝著在線、快速的方向),建設政府開放數據系統供企業創新開發新服務。

此外,發展數字基礎設施(5G覆蓋、數據中心)和創新創造社區的共享工作空間。

建議為胡志明市國家大學城區設立沙盒機制和專項發展基金

根據胡志明市國家大學政策發展研究院黎伯德碩士的說法,胡志明市國家大學城區被定位發展為“智慧大學城區”,和諧結合培訓、研究、科技轉移、文化和社區服務。

這不僅是教育空間,還是東南部地區的知識中心,有助於促進科學、技術和知識經濟。這一模式反映了現代大學發展趨勢,與智慧城市和創新創造相結合。

然而,胡志明市國家大學城區的實施實踐顯示了許多體制上的困難和不足。“大學城區”概念尚未在現行法律體系中規定,國家大學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協調機制尚未明確建立。

土地、規劃、投資和公私合作的法律尚未適應這一模式的特殊性。這些法律空白使得管理、投資、公共服務提供和基礎設施發展遇到許多障礙。

因此,專家認為需要定義和立法大學城區模式,完善胡志明市與國家大學之間共享數據管理的規定。

此外,為胡志明市國家大學城區建設全面沙盒機制是迫切要求。基於第57號決議和第98號決議,需要儘快頒佈一個單獨的試點決議,允許在智慧大學城區範圍內應用沙盒。這將是一個受控的試驗性法律框架,確保既鼓勵創新,又限制應用新模型和技術的風險。

此外,需要形成一個動態的金融機制,和諧結合國家預算、社會資本和企業參與。核心解決方案是成立大學城區發展基金,按照公私合作模式運作。

根據黎伯德碩士的說法,目前胡志明市尚未有特殊機制和政策允許直接向胡志明市國家大學訂購大規模、長期的科學、技術任務。

有效實施科學研究訂購機制將有助於將國家大學的知識系統與胡志明市智慧城市發展戰略實質性和長期地連接起來。這是建設“智慧大學城區”模式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