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科學技術部部長阮孟雄受總理委託向國會提交了《數字化轉型法》草案。他表示,該法案確定數字化轉型是首要突破口,重點發展基礎設施、數據、人力資源和國際合作。

根據草案,服務於在線公共服務的系統必須設計為自動測量和監督質量、性能,包括處理速度、穩定性、用戶體驗以及網絡安全。在線公共服務的質量將基於通過在線調查渠道收集的用戶、組織和企業的評估和反饋不斷改進。

國家機關在提供在線公共服務時,有責任遵守標準、規範和技術指南;及時處理技術錯誤和突發事件,並公開服務質量改進結果。科學技術部將發佈數字環境中在線公共服務的標準、規範和技術指南。

部長阮孟雄表示,該法案將把數字化轉型原則法律化,其中要求國家機關以人民為中心;從一開始就進行數字化;基於數據管理,並將政府作為一個平臺運營。

將根據用戶反饋監督公共服務質量

關於公共服務,該法案規定了提供全流程在線公共服務,確保全民可訪問,在使用過程中不讓任何人掉隊。法案還提出了信息系統之間的連接和互通原則;明確了國家機關在數據利用中的法律責任,同時不得要求用戶重新提交系統中已有的文件。

部長阮孟雄表示,該法案還具體化了平臺數字經濟的管理和發展政策,明確了中介數字平臺管理者、平臺上的經營者和消費者的責任。

該法案還提出了管理和促進數字社會發展的內容,確保公民的合法權益;普及數字語言;促進數字環境中的融合;保護兒童;建設在線行為文化以及數字社會的監督和測量機制。

關於數字化轉型人力資源,部長表示,該法律將具體化該領域的培訓、培養和吸引專家的政策;同時,對國家機關中從事數字化轉型工作的幹部、公務員和職員給予優惠,發展政治體系中的數字人力資源。

該法案的重要點之一是數字化轉型的國家管理。政府將統一管理,指定科學技術部作為牽頭機構,對政府負責。各部委、行業和地方有責任在分配領域和區域內配合管理數字化轉型。

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法案審查機構,同意主要政策,評價這是推動國家數字化轉型的重大進展。然而,對於使用國家預算的項目和任務,委員會建議補充關於投資、採購和財務管理的特殊優惠和支持政策,以確保靈活性和效率。

關於基礎設施,委員會建議起草機構澄清草案中數據中心和人工智能系統與數字技術工業基礎設施之間的關係,以確保一致性。數字化轉型基礎設施發展投資項目將享受優惠政策。

此外,在第22條,該法案規定了國家機關在數據利用中的法律責任,並禁止要求用戶重新提交文件——這是體現行政程序改革決心的新點。然而,委員會建議繼續審查以確保可行性,並與現行法律如《幹部、公務員法》和《行政處罰法》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