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越南外籍勞工管理局(內政部)關於試點派遣越南勞工赴韓國從事季節性工作的總結報告,從2022年到2025年9月,已有超過10,000人從事農業和漁業工作。其中寧平省最多,超過3,160人,峴港市2,370人,同塔省近1,470人。申請需求通常遠高於招聘指標,例如金甌省有500份申請,但僅招聘285人。
勞工月收入為3000萬至4700萬越南盾,不包括加班費和扣除食宿費用。對於5至8個月的合同,總收入約為1.5億至3.2億越南盾,可節省8000萬至1億越南盾帶回國。這筆積蓄有助於支持家庭經濟或回國後創業。外出務工者在農閒時獲得額外收入,並積累生產和養殖的實際經驗。
該計劃有助於減貧和地方經濟發展,例如萊州省約480億越南盾;金甌省每月60億越南盾;興安省從2018年到2025年6月累計數百億越南盾。但由於天氣差異,冬季寒冷有雪,部分越南勞工難以適應。由於是季節性工作,有些人未能按協議保證工作時間。

但外籍勞工管理局表示,違反合同和在韓國非法居留的情況’令人擔憂’。出發前,勞工及其家屬簽署擔保承諾,並經地方政府確認。寧平省和金甌省要求籤署公證書;興安省要求260至300百萬越南盾的儲蓄存摺;廣治省要求3600萬越南盾的保證金或5000萬越南盾附帶土地使用權證書。但逃跑人數仍高,例如芹苴市46人,興安省39人,廣治省35人,金甌省34人,寧平省29人,同塔省28人,得樂省21人。
管理機構列舉了多種逃跑原因,評估費用是問題之一。統計顯示,有些合同僅8個月,但勞工需繳納超過6500萬越南盾。‘這給勞工帶來壓力,是導致違反合同和非法居留的主要原因之一’,該局評估道。
根據規定,外出務工者需支付出境文件辦理產生的費用,包括護照費、簽證申請費、體檢費、司法記錄證明費、機票費和培訓費。各地統計顯示,實際出境費用每人波動在2000萬至6000萬越南盾,取決於合同期限和機票成本。一些省份額外收取900萬至1500萬越南盾的行政和服務費,用於支付宣傳活動、選拔、文件諮詢、外語培訓以及韓國合作伙伴的交通費。
此外,許多勞工不熟悉農業或種植工作,但仍被地方選拔前往,這些人到韓國後違反合同逃跑,因為他們並非為了從事季節性工作而去。
原因還來自韓國僱主方面,一些僱主未嚴格執行合同,拖欠工資、延遲支付或提供不達標的食品。勞工逃跑還由於收入差距或工作繁重、強度高、天氣惡劣。外語培訓和指導不足導致勞工質量差,未能滿足工作要求。

管理機構評估當前擔保或保證金措施水平較低,不足以阻止逃跑情況。這些措施也面臨法律障礙,例如缺乏具體規定處理、使用違約勞工的押金和保證金。興安省積壓93億越南盾,廣治省積壓13億越南盾的違約勞工存款,但無法動用。
據該單位稱,需要統一的法律框架,制定標準、條件、最高費用以及適用於地方間合作計劃的財務機制。保證金、財產抵押方面的制裁也需加強,並建立處理違約勞工保證金的機制。參與省份必須正確選拔本地人、專事農業、紀律良好。地方應認真培訓韓語,在出發前向勞工明確工作信息,並嚴格執行從勞工收取費用的規定,遵循計劃的’非營利’精神。
外籍勞工管理局提議內政部加強與韓方交流,要求僱主嚴格遵守越南勞工的工作時間、休息、工資和住宿,避免拖欠、延遲或支付低於規定的工資。當地相關機構管理僱主,以防止接收非法勞工,並嚴厲處罰此類使用者。韓方應增加財務機制,支持越南勞工按時回國,如提供返程機票、降低租房成本。
該試點計劃自2022年起以兩國地方合作形式進行,至今有16個省市參與,包括:宣光、萊州、老街、富壽、興安、寧平、河靜、廣治、順化市、峴港、廣義、得樂、林同、芹苴、同塔、金甌。
韓國農業和漁業季節性招聘需求仍然高,平均每年7萬至8萬人。今年6月,該國政府在首批接收近7.3萬人後,第二批補充近2.3萬個名額,比2024年增加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