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底,興安省衛生廳廳長阮氏英簽署決定,吊銷興安省115急救中心的診療活動許可證。
據興安省衛生廳稱,該決定基於興安省衛生廳與省公安聯合檢查組於10月17日的工作記錄。檢查組記錄了該中心在運營過程中的多項違規行為。
具體而言,興安省115急救中心未在許可地點運營,沒有招牌,且在更換執業人員和急救運輸工具時未向主管機關報告。
該中心由興安省衛生廳於2013年4月25日頒發運營許可證,編號000042/YT-GPHĐ,地址位於興安市Phố Hiến坊奠邊路86號,專業負責人為陳氏緣醫生。
根據衛生廳的決定,自吊銷之日起,興安省115急救中心不得以任何形式運營。
此前,如《青年在線》報道,陳文應(43歲,居住在寧平省北理鄉)在呼叫救護車將臨終親人送回家時,為12公里支付了240萬越南盾。
具體而言,10月2日,陳文應帶母親到興安省綜合醫院就診和治療。到10月4日凌晨,由於母親病情加重,家人一致同意讓她回家由親人照顧。陳文應請醫院聯繫115救護車將母親送回家,距離醫院約12公里。
將母親送回家後,司機通知運輸總費用為240萬越南盾。由於陳文應也是運輸服務提供者,他認為這個價格相當高,並與救護車團隊進行了交流。
之後,他收到了運輸單位提供的詳細報價表,包括醫生擠壓氣囊費、司機費、燃油費、車輛折舊費、氧氣瓶費、電話值班費、有害因素費等。
然而,他認為這些費用不合理,於是在社交媒體上發佈了文章並與中心交流。文章發佈後,許多人關注並質疑急救運輸費用過高。
該事件在社交媒體上引起關注後,興安省衛生廳檢查了興安省115急救中心的運營,並發現多項違規行為。興安省衛生廳已決定吊銷該單位的運營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