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剛發文同意建設廳提議,組織對186棟舊公寓樓(包括223個單元)進行檢查和質量評估。
據此,委託各坊人民委員會根據建設廳提議的名單,組織對需要檢查和重新檢查的舊公寓樓進行質量評估,並按規定程序進行。同時,將檢查結果報告發送至建設廳,以審查併發布公寓樓質量檢查結論。
對於尚未提議檢查費用的坊人民委員會,需緊急提交報告給建設廳,彙總後轉交財政局安排資金執行。
委託財政局緊急為各坊人民委員會安排公寓樓檢查資金,以開展檢查工作。
委託建設廳指導各坊執行檢查程序。接收檢查結果報告,審查併發布公寓樓質量檢查結論。檢查結論必須明確規定檢查內容,並確定被檢查的公寓樓是否需要拆除。如果不需要拆除,則必須明確繼續使用的期限。
同時,在建設廳門戶網站上公開檢查結論,並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彙總報告舊公寓樓質量評估結果。
186棟舊公寓樓需要檢查和重新檢查
此前,建設廳彙總了各地方的提議報告,全市有186棟舊公寓樓(包括223個單元)需要檢查和重新檢查。
其中,56棟舊公寓樓(58個單元)為新檢查,130棟公寓樓(165個單元)為重新檢查,因為這些公寓樓大多在2016-2017年期間檢查結果為C級(但尚未確定是否需要拆除)。
而2016-2017年期間檢查結果為B級的公寓樓,本次不重新檢查,因為尚不必要。
預計檢查費用超過325億越南盾,不包括20棟公寓樓的費用,因為各地方尚未提議。具體包括:平盛坊2棟公寓樓、鵝邑坊1棟公寓樓、西貢坊10棟公寓樓、頭頓坊3棟公寓樓、盛美西坊4棟公寓樓。
對於16棟D級(危險級別)公寓樓,城市已完成9棟公寓樓共534戶居民的搬遷,包括:128號二征夫人公寓樓(94戶)、23號李自重公寓樓(81戶)、6 Bis號阮必成公寓樓(26戶)、40/1號新福公寓樓(78戶)、47號隆興公寓樓(30戶)、170-171號新洲公寓樓(24戶)、440號陳興道公寓樓(21戶)、155-157號裴援公寓樓(100戶)和新和東公寓樓(80戶)。目前仍有3棟公寓樓搬遷未完成,4棟公寓樓尚未搬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