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省、市領導非本地人

專家和國會代表評價這是朝著建設廉潔、客觀、透明領導團隊的重要步驟。

* 副教授、博士 LÊ QUỐC LÝ(原胡志明國家政治學院副院長):

傳統的延續

擴大省、市領導非本地人

從封建時代起,迴避政策就規定禁止官員在其原籍地(家鄉)、居住地(長期居住的地方)、妻子家鄉、母親家鄉,甚至小時候或年輕時學習的地方任職。禁止父子、親兄弟、堂兄弟在中央各部委和各省的衙門中共同任職。有姻親、師生、同鄉關係的人也不得在同一地方任職,或在同一衙門共同工作。

黨的幹部輪換方針早已確定。

接著,安排非本地領導人的方針從2002年政治局關於“領導幹部和管理幹部輪換”的第11號決議中提出。

因此,目前已經安排100%的省市委書記非本地人,政治局和書記處繼續要求在12月15日前安排100%的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檢查委員會主任、監察長非本地人,這正是民族和黨的傳統與歷史的延續。

這是為了機構的廉潔而採取的系統和強有力的步驟,體現了黨在幹部工作中的戰略遠見。

這一方針不僅有助於增強客觀性和廉潔性,還有助於消除管理監督中的“安全區”和“禁區”。因為關鍵幹部是本地人容易導致封閉、派系、地方主義、利益集團,甚至“全家當官”的現象,引起輿論不滿。

還需要補充的是,作為幹部、黨員,為人民工作不允許“在自己家鄉轉悠”,而應該去陌生的地方,甚至到有困難的地區去接受考驗、鍛鍊自己。只有艱苦才能磨練膽識,只有困難才能顯露才能。

同時,當被派到繁華都市時,誰能保持品質,不因利益而墮落,那才是黨的真正幹部。因此,幹部輪換不僅是預防消極現象,還是鍛鍊和考驗實際能力的機會。

對於有能力的幹部,專注於工作,全心全意為國家、為人民,只需短時間就能掌握地方的問題。特別是,非本地的省委書記、市委書記、省人民委員會主席需要發揮核心領導作用,保持團結。

有正確的方法、責任心、智慧、集合力量、團結、真誠…,那時一切都會順利。同時需要完善機制政策,包括保護政策,以便輪換到地方的幹部能立即投入工作,敢於思考、敢於行動、敢於決策。

還需要看到,在中國通常輪換六個關鍵職位非本地人。這有助於限制一個從外地來的書記可能被本地人多數“勾結”孤立的情況。

此外,需要確定這種輪換不能形式化,像“鍍金”一樣,而必須提出具體標準。其中,必須至少有3年到一屆的時間,並且必須有具體的、可衡量的完成結果。

* 博士 NGUYỄN SĨ DŨNG(原國會辦公廳副主任):

廉潔化地方政府的一步

擴大省、市領導非本地人

到12月15日,連同書記,100%的人民委員會主席、檢查委員會主任、監察長非本地人將在全國範圍內完成。這是一個大膽的步驟,反映了強烈的政治決心,旨在廉潔化地方權力——這裡曾被視為容易產生利益集團、地方主義和偏袒的“窪地”。

首先,這一方針為重構權力文化打開了一個大機會。

當領導人不受親友、血緣或“同鄉”關係束縛時,他們可以做出更客觀、更透明的決策。這也意味著地方政府機構將減少“內部圈”、“後門”現象,提高管理的專業性。這是一種新的方法,朝向現代治理模式——官員根據能力而非出身任命。

不僅止於“反腐敗”,這一政策還創造了戰略幹部輪換機制,幫助形成具有全國視野、能在多個地區和不同領域領導的團隊。一個經過多種環境鍛鍊的幹部將具有多角度看待問題的能力,以服務精神行動,而不僅僅是“保位”。

然而,所有改革都伴隨挑戰。非本地領導人可能在初期因不完全瞭解新地方的風俗、文化和社會網絡而遇到困難。他們也可能面臨來自已穩定權力體系的謹慎甚至考驗。如果缺乏膽識,他們容易被孤立或同化。因此,選擇合適的人進行輪換——有能力、膽識和謙虛精神——是先決條件。

為了讓這一方針真正落地,需要有明確的工作交接支持機制,“伴隨工作組”幫助新領導人快速掌握情況,以及基於效果而非感性的透明評估系統。最初的90天是關鍵階段:如果懂得傾聽、學習並及早產生一些具體成果,新領導人將快速建立信任。

更重要的是,需要整個政治體系在認識上改變:“非本地人”不是陌生或缺乏聯繫,而是讓機構更廉潔、客觀和有效的方式。只有當地方真正將其視為自我更新的機會,而不是“從上強加”,這一方針才能充分發揮價值。

一個想要可持續發展的國家需要具有超越地方侷限視野、為共同利益而渴望的領導人。這一大膽方針正是在建設一個明政的公共服務道路上邁出的重要一步——在這裡權力受控,人受信任,人民的信心得以恢復。

擴大省、市領導非本地人

* 副教授、博士 BÙI HOÀI SƠN(國會文化社會委員會專職委員):

需要為新團隊認真制定“地方融入”計劃

擴大省、市領導非本地人

要求在12月15日前完成安排100%的人民委員會主席、檢查委員會主任和監察長非本地人,是一個強有力的方針,與建設法治國家和完善體制的精神一致,為第十四次大會做準備。

這不是技術性的人事調整,而是治理思維的重要轉變——旨在切斷“親友主義”的“窪地”,鞏固人民對機構廉潔性的信任。同時創造一個透明、客觀、不受親友、“家族-同鄉”關係束縛的領導-管理環境,這些容易導致偏袒、迴避。

這一方針的最重要點在於將三個重要職位從地方主義影響中分離出來。省主席決定發展方向和管理質量。檢查委員會主任決定黨的紀律。監察長決定行政機構的廉潔。當三者都“非本地人”時,處理客觀、公正、敢於觸及長期瓶頸的能力將顯著提高。這是鞏固社會對整頓黨、反腐敗和促進健康發展環境信任的方式——在這裡共同利益置於集團利益之上。

為了讓方針落到實處,不成為在12月15日前“達標”的故事,需要同步多個因素。首先,必須有一個公開、可衡量的標準體系——從治理能力、管理能力、行政改革指數、人民生活質量,到廉潔指數、數字化轉型、投資環境。每季度評估、每年公佈將創造問責壓力,幫助人民直接跟蹤每位領導人的效果。

第二,非本地人不意味著幹部“從天而降”。需要特別強調為新團隊制定認真“地方融入”計劃的要求。如最初的100天必須直接下基層,與企業、勞動者、知識分子、長老、宗教人士對話;必須掌握地方歷史-文化,理解長期存在的障礙;必須從一開始就制定“問題地圖”和“任期承諾”。客觀性只有與理解相結合才真正有價值。

第三,這一方針只有在設計為雙向、公開、透明的輪換機制中才可持續。非本地幹部應被視為高級幹部發展戰略中的一個環節,具體在3-5年圓滿完成任務後,他們可以返回中央或到另一個地方。這是形成“走得多-懂得廣-做實事的”一代幹部的方式,避免地方主義思維,同時創造長期奮鬥動力。

第四,人事安排必須與兩級政府模式革新相結合。當省-鄉是唯二級別時,領導人的角色更加沉重。因此,新人事安排必須與分權-授權、提高參謀能力、完善檢查-監察系統並進,確保換人必須伴隨換方式。如果下級仍保持舊思維、舊機制,最高位置的革新也難以發揮效果。

此外,為了監督和鞏固社會信任,需要賦予人民議會、祖國陣線和媒體更多定期質詢、反駁的權利。公開每位新領導人的行動計劃、按季度報告進度、通過數字平臺接收人民建議,將幫助這一轉變過程真正有社會的伴隨和監督。

還有兩個風險需要注意。一是當輪換幹部缺乏時間理解地方時容易“短期化”,追求成績。二是“換人但不換系統”——即參謀、檢查、監督機制仍舊。這要求足夠長的任期框架、明確的中期目標和整個治理生態系統的同步改革。

擴大省、市領導非本地人

本地幹部如何規定?

政治局2022年第65號規定第3條明確規定:本地人是指原籍在該地的人(除非原籍在該地但有三代在別地出生、成長和生活),或原籍在別地但有三代在該地出生、成長和生活的人。

幹部輪換伴隨監督

此前,在先鋒報組織的為黨第十四次大會文件草案徵求意見座談會上,中央理論委員會專職副主席、原中央辦公廳副主任Bùi Văn Thạch明確指出,省委書記、市委書記非本地人的方針早已有之。以前主要進行試點,而現在已在全國34個省全面展開。

同時,大部分省人民委員會主席職位目前也非本地人。連同省主席、檢查委員會主任、監察長,他表示將繼續研究擴大其他非本地人職位。

Thạch先生強調這是非常大的革命,以調整“在地方管理、檢查、控制、處理問題中有權力的人”。他們是從別地來的人,將有條件公正、客觀地工作,不受親友、家庭關係束縛。因此,在決定重大問題時可能更好、更客觀、更清晰。

Thạch先生認為被輪換的人總是有奮鬥晉升的想法。那時,他們會盡力表現能力、才能,同時保持自己的良好形象。因此,安排一些省領導職位非本地人也是一個培訓、鍛鍊幹部的過程。

“我們輪換幹部伴隨跟蹤、監督,有多種檢查措施”,Thạch先生說。根據Thạch先生,實踐經驗表明,有些人經過2-3個地方工作位置,當返回中央時都非常穩健、非常有實踐經驗。

然而,他注意到幹部非本地人不意味著本地人不廉潔,而是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情況,為機構的純潔性增加一層保護,因為即使非本地人,如果想“人們仍然可以立即成為親友”。

14位省主席是本地人

截至11月8日,在34位省人民委員會主席中,有20人非本地人;有14人目前是本地人。特別是河內,市人民委員會主席Trần Sỹ Thanh已當選為中央檢查委員會主任。Ông Dương Đức Tuấn,市人民委員會常務副主席,被授權主持工作。

14位是本地人的省主席包括:Ông Vương Quốc Tuấn(原籍北寧,北寧省主席)、Ông Võ Thành Ngại(原籍金甌,金甌省主席)、Ông Võ Tấn Đức(原籍同奈,同奈省主席)、Ông Trần Trí Quang(原籍同塔,同塔省主席)、Ông Võ Trọng Hải(原籍河靜,河靜省主席)、Ông Nguyễn Khắc Thận(原籍興安,興安省主席)、Ông Trần Huy Tuấn(原籍老街,老街省主席)、Ông Nguyễn Khắc Toàn(原籍慶和,慶和省主席)、Ông Lê Hồng Vinh(原籍義安,義安省主席)、Ông Phạm Quang Ngọc(原籍寧平,寧平省主席)、Ông Nguyễn Văn Út(原籍西寧,西寧省主席)、Ông Phạm Hoàng Sơn(原籍太原,太原省主席)、Ông Phan Thiên Định(原籍順化市,順化市主席)、Ông Trần Phong(原籍廣治,廣治省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