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為從廣南省到峴港市工作的幹部提供400萬越南盾的租房補貼

11月10日,峴港市人民議會表示已收到峴港市人民委員會關於頒佈決議規定支持因行政單位調整而受影響和衝擊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的政策的呈文。

對於從廣南省(舊)到峴港市(舊)工作的省級幹部及其反向,支持交通費用每人每月40萬越南盾;租房費用每人每月400萬越南盾。

支持一次性搬遷安置費用每人500萬越南盾。

對於省級、縣級(舊)幹部到鄉級工作;鄉級幹部到山區、海島鄉工作或借調到鄉級工作1-36個月的幹部,支持交通費用每人每月40萬越南盾;租房費用每人每月200萬越南盾。

支持一次性搬遷安置費用每人250萬越南盾。

對於在廣南省(舊)地區設有總部的中央機關幹部到峴港市(舊)工作及其反向:一次性支持每人1000萬越南盾。

預計總支持經費為3770億越南盾。其中,2025年六個月的經費為1200億越南盾,來自峴港市預算。

據峴港市人民委員會稱,頒佈該政策旨在為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在調整後到新的行政中心工作創造便利條件,確保交通、工作條件的穩定,安心工作。

同時,鼓勵、激勵併為幹部加強到鄉級工作創造便利條件,以確保鄉級幹部數量充足,提高鄉級幹部質量。

特別是山區、海島鄉,從而提高調整後鄉級政府的活動質量。

享受支持的普遍條件是幹部尚未擁有個人、配偶所有的住房;尚未購買、租購社會住房、公共財產住房;從自己的住所到工作地點的距離在30公里以上(在山區、海島鄉工作則不計算距離)。

此前在2025年6月,在省市合併之前,廣南省(舊)內務廳也曾提議為1885名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在兩個地方合併後到峴港市工作提供超過2800億越南盾的支持,包括交通費用、租房費用、一次性生活費用支持。

當時提議了兩個支持方案,其中提議選擇方案2。

具體方案2:每月支持交通費用和租房費用每人每月500萬越南盾,支持時間為2年。

此外,還一次性支持生活費用每人3000萬越南盾。

提議實施一次性支持政策旨在為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購買必要的生活用品和個人食宿用品創造條件,從而鼓勵、為他們安心工作、完成被分配的任務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