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開幕致辭中,總理強調發展住房是社會福利政策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柱,確保將住房政策視為公民權利。
社會住房項目進展緩慢
社會住房發展的目標是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動力。這既解決居民的居住需求,保障社會福利,又促進增長,創造就業機會…
據總理表示,為實現到2030年發展100萬套社會住房的計劃,目前全國已有696個社會住房項目,規模達63.7萬套,已完成12.86萬套。
然而,房地產市場仍面臨許多困難和不足;住房價格,特別是在河內、胡志明市、峴港等大城市,仍遠高於居民收入。
項目進展緩慢,商業住房項目中為20%土地基金安排社會住房的規定未得到嚴格執行。
一些地方對社會住房購買、租賃、租購對象的審批不夠重視,引起公眾不滿。
因此,總理要求吸取教訓,審查確保公開透明,所有人都能平等獲得社會住房,避免發生負面問題。
公安部指示公安部隊介入掌握情況,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在此次會議上,政府首腦要求討論集中評估已取得的成果,執行緩慢的方面,明確責任,特別是領導人的責任,以找到解決方案。
明確障礙以處理
建設部報告社會住房投資建設的程序和手續。進展緩慢是由於土地、規劃或投資手續問題嗎?地方介入情況如何,是否在全國統一流程下實施?如何將社會住房投資建設準備時間縮短至3-6個月,而不是2年。
目前,由於少有大型企業主動提議使用土地基金建設社會住房,清潔土地基金的安排不足。因此,需要找出原因以解決,結合動員和激勵政策。
同時,需要確保透明度,防止在社會住房審批、買賣、租賃中出現負面問題、囤積、抬價、投機和牟利。明確145萬億越南盾社會住房信貸包的撥付結果,以制定解決方案。
基於明確責任分工和權限的觀點,總理認為,住房和房地產政策要健康、可持續、高效發展,所有相關主體必須貢獻和負責,本著國家建設、企業先行、公私合作、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的精神。
根據建設部報告,累計至今,全國有696個社會住房項目正在實施,規模達637,048套,達到計劃目標的60%。
在年初10個月內,全國正在投資建設123,057套,包括新開工82個項目,規模89,888套。已完成61,893/100,275套(達62%),預計到2025年底將再完成29,692套(總計91,585/100,275套,達91%)。
目前,全國已規劃約1,427個位置,規模9,830.26公頃土地用於社會住房。許多地方已關注,在便利位置、靠近城市中心、工業區安排社會住房土地基金,確保滿足技術基礎設施和社會基礎設施,如:同奈(1,231公頃)、胡志明市(743公頃)、西寧(563公頃)、河靜(475公頃)、順化市(441公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