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監察長陳文七認為,根據中央機關的指示,關於反腐敗、浪費和消極現象指導委員會的觀點,胡志明市需要堅決防止浪費,與反腐敗同等重要,以制定具體計劃和解決方案。
評估與防止浪費相關的體制,陳先生表示,如《節約實踐和防止浪費法》以及修訂和完善公共財產規定等法規,已經解決了許多與公共財產浪費相關的障礙。然而,土地資源浪費是當前最大的浪費。
據陳先生稱,2024年《土地法》與《公共財產管理法》不相容,其中由國家直接管理的公共土地在《土地法》中尚未得到明確解決。
正是這種不相容導致公共土地資源管理實踐中,許多幹部非常擔憂、困惑,不知道如何處理,甚至擔心發生違規行為。
“因此,我們應堅持建議。胡志明市反腐敗、浪費和消極現象指導委員會繼續指導專業機構研究,堅持向中央建議需要在《土地法》中制定明確規定,否則在實踐中應用將非常困難…”,陳先生說。
在會議總結髮言中,當提到會議中公共房屋和土地資源管理時,胡志明市委書記陳劉光也強調浪費比腐敗更嚴重,後果非常沉重,但長期以來很少受到關注。
據估計,胡志明市合併後擁有近20,000處未分級、移交的公共房屋和財產,需要快速解決以防止浪費。這些資源暫時估計達數百億美元,伴隨著管理中出現違規行為導致幹部流失的風險。
由於程序和手續造成的浪費
陳先生還指出,行政系統在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多程序和手續時,浪費時間和精力,其中有些工作和步驟不必要、多餘。
據陳先生稱,胡志明市曾委託單位研究,以區分哪些事項屬於人民委員會主席的單獨權限,哪些事項由人民委員會集體根據法律規定決定。研究結果顯示,高達70%的事項必須通過集體機制。
“幾乎所有行政文件都必須通過這一流程,很多時候委員會成員不知道那些不屬於自己職責和職能的事項,但作為委員會成員必須根據責任發表意見。
而根據《地方政府組織法》,僅規定有7、8個問題屬於委員會集體的權限,其餘是委員會主席的權限。但專業法律籠統地規定為人民委員會,從而導致理解委員會意味著集體。
防止浪費我們需要審視這一現狀,以進行總結或建議調整,縮短程序和手續,以避免浪費時間、精力和資源…”,陳先生說。
此外,陳先生還認為胡志明市需要集中轉變戰略,從主要按計劃進行監察轉向主要根據中央指導觀點,在發現違規跡象時進行監察。
“例如,最近根據總理的指示和政府監察計劃,市監察首次對94個長期積壓、有浪費跡象的項目進行了廣泛專題監察。
市監察動員了300多名監察員,在一個月內完成了監察結論,作為人民委員會建議解除障礙的基礎,以便繼續實施工程和項目以防止浪費”,陳先生提出觀點。
此外,陳先生還認為城市需要大力應用數字化轉型於公共財產管理,同時執行中央關於全面清查公共財產的指示。當電子數據執行良好時,可以基於數據進行在線監察,發佈結論並立即制定解決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