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13號國道交通,嚴處車輛違規行駛

基於現場檢查結果,建設廳調整了13號國道(經過平陽省舊段)的交通組織。

最左側車道靠近中央分隔帶,供各類汽車通行。中間車道供轎車和25座以下客車、公交車、載重3.5噸以下的貨車通行。

靠近人行道的車道供摩托車、兩輪和三輪車通行。

貨車、客車、兩輪和三輪車的最高允許速度為60公里/小時;轎車為70公里/小時。

將第二車道和最右側車道(靠近人行道)之間的車道分隔線從實線改為虛線。

調整開始時間為11月20日。

建設廳建議Becamex IJC基礎設施股份公司緊急實施調整,在13號國道上補充交通標誌,確保符合交通組織方案。注意交通標誌系統需符合國家道路標誌技術標準的規定。

此外,在安裝標誌時,與交警和地方當局協調,確保信息傳達給公眾以及負責處理該區域違規行為的職能部門。同時,在調整後監控交通情況,並在實施後30天內報告結果。

如果調整區域的交通情況複雜,發生交通擁堵,建議研究並提出建設廳的處理方案,以確保交通安全。

交道路基礎設施管理中心負責指導Becamex IJC基礎設施股份公司實施交通組織方案並確保進度。

建議市公安局指導職能部門加強檢查工作,配合處理在13號國道上不按規定行駛的車輛,以確保交通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