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不乾淨'松林拍賣,企業五年苦不堪言

自被省人民委員會確認為中標廣治省長寧鄉近19公頃18年松林的單位以來,五年過去了,該省一家企業仍因當地居民與原林主之間的爭議而無法開採其資產。

多年來,該企業已向政府機構多次求助,但至今仍未解決。同時,松林的可開採年限日益縮短,而用於拍賣的數十億越盾貸款仍需支付利息,卻無法開採以收回成本。

然而,當德樂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前往其標得的松林進行開採時,被當地一群居民阻止。

這些居民表示,阻止的原因是隆大林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拍賣前的原林主)此前已與居民在這片土地上籤訂了承包合同,但至今仍未解決植樹和護林費用的支持款項。

五年過去了,中標企業仍被居民阻礙,無法開採其資產以收回成本,儘管他們與居民和原林主之間的承包合同無關。

“資產是我們從省級政府代表單位拍賣獲得的。省裡也承認我們的所有權。但我們無法開採合法資產以收回成本。同時,雙方之間的衝突和糾葛與我們無關,而我們多年來卻承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德樂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經理黎越德憤慨地說。

被阻礙後,中標公司已向政府及相關單位多次提交建議書,要求為企業解決障礙。

然而,截至目前,相關機構仍未提出有效解決方案。中標企業的松林仍因居民阻止而無法開採。

與《青年在線》交流時,隆大林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領導代表確認,上述林地源於居民與林場簽訂植樹合同,按327項目植樹。承包植樹時間為1998年至2001年。

“植樹合同每年簽訂一次,到年底失效。公司已按與居民簽訂的合同全額支付了所有人工種植和護理費用”。

該代表還確認,單位已多次與居民協商支持事宜,但居民不同意。

與此同時,阻止開採的居民之一范進感先生認為,公司仍未足額支付其種植和護理的勞動權益。因此,居民仍堅決不允許中標單位開採。

感先生也承認,他只與隆大林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有權益衝突,與中標公司無關。

廣治省財政廳公產管理室領導表示,2017年已直接與隆大林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就此內容進行工作。”當時在結論中,我們要求隆大公司解除所有障礙後才能進行拍賣”,該代表說。

廣治省長寧鄉人民委員會主席張玉貴先生表示,已收到德樂建設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其中標資產被當地居民阻止開採的建議書。

“我已指派負責的副主席研究處理”,貴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