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議會第28次會議將於11月26日至28日舉行,其中代表們將審議通過關於支持轉向使用清潔能源的道路交通工具的政策和措施決議。

該市預計支持常住或連續暫住兩年以上的個人,當從使用化石燃料的摩托車、摩托車轉向使用綠色能源(價值從1000萬越南盾起)的摩托車、摩托車時,支持金額為轉換車輛價值的20%,但不超過500萬越南盾,貧困家庭為2000萬越南盾,近貧家庭為1500萬越南盾。每位個人在決議生效日至2031年1月1日前,可為一輛車獲得支持。

河內預計每人最高支持500萬越南盾以更換電動摩托車

上述支持水平遠高於市建設局7月份徵求意見的草案(最高300萬越南盾,貧困家庭500萬越南盾,近貧家庭400萬越南盾),並與胡志明市支持電動摩托車轉換的提議相當(最高500萬越南盾,近貧家庭1600萬越南盾,貧困家庭2000萬越南盾)。

河內還預計支持50%的註冊證書和車牌費用,針對從決議生效日至2031年1月1日前轉向使用清潔能源、綠色能源、環保友好型摩托車、摩托車;特別是對於貧困家庭和近貧家庭,支持水平為100%。

市預算預計支持30%的貸款利息,針對個人在銷售單位與金融公司、商業銀行合作的分期付款購買清潔能源、綠色能源、環保友好型摩托車、摩托車(分期付款包不超過12個月)的全部貸款合同價值。

對於出租車、公交車客運運輸企業擁有的車輛,當按照規定轉向綠色交通工具並繼續使用已頒發給該企業的標識車牌時,將獲得100%費用支持。

提供綠色交通工具租賃服務以自助駕駛服務於公共交通目的的企業,臨時使用道路、人行道作為停車點、集結地,最多可免費使用道路、人行道5年。

為限制個人車輛,該市免除有功人員、殘疾人、老年人、6歲以下兒童、貧困家庭人口、學生、大學生、工業園區工人的大規模公共交通客運車輛票費。

發展公共清潔能源補給站系統

該市指派區級人民委員會組織審查,提出符合條件的公共清潔能源補給站投資安裝位置,確保實際需求。

公寓區內的停車場、停車位;商業建築;醫院;其他公共工程正在運營的,屬於第三環線區域內符合條件的公共清潔能源補給站佈置位置清單,必須轉換、安裝公共清潔能源補給站至少15%。轉換工作完成期限為2030年1月1日前。如果上述工程新建,必須佈置至少30%的總停車位配備公共清潔能源補給站。

河內預計每人最高支持500萬越南盾以更換電動摩托車

類似地,第三環線區域內正在運營的道路基礎設施(各條道路、橋梁、隧道、車站、停車場、休息站等)如果有佈置停車位,必須轉換、安裝公共清潔能源補給站至少15%,在2030年1月1日前完成。如果道路基礎設施新建投資,必須佈置至少30%的總停車位配備公共清潔能源補給站。

該市支持30%的銀行貸款利息或從市發展投資基金借款,針對投資建設公共清潔能源補給站基礎設施的企業,全部貸款合同價值在最多不超過5年內實施。此外,市預算支持50%的土地清理費用;對於公共清潔能源補給站投資項目,前5年100%的土地租金。

投資建設公共清潔能源補給站系統項目可立即進行編制、評估、投資決策,而無需按照法律規定執行編制、評估、投資方針決策以及與投資方針決策相關的其他程序。

該市頒佈低排放區決議和支持車輛轉換政策,旨在具體化2024年《首都法》中關於環境保護的規定以及總理7月12日頒佈的第20號指示中關於一些緊急、堅決阻止和解決環境汙染狀況的任務。根據第20號指示,從2026年7月1日起,河內將在第一環線內禁止汽油摩托車。到2028年,禁止範圍擴大到第二環線,從2030年起為第三環線,同時限制汽油和柴油汽車。

目前河內約有690萬輛摩托車,其中僅第一環線就有約45萬輛。在7月份的環境保護座談會上,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楊德俊引用研究顯示,汽油和柴油摩托車佔河內空氣汙染源的60%,而約70%的正在使用車輛為舊車,難以控制尾氣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