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在線賭博廣告隨處可見:從免費發放的頭盔、放在米粉桌上的紙巾盒到咖啡館的打火機盒…
所有這些都通過相關博彩網站的”導演”之手,招募員工分發印有博彩網站標誌的免費物品,甚至指導如何應對執法機構。許多人不注意、不警惕,也容易”助長”這種宣傳。
據記錄,許多店主表示,像印有賭博廣告的筷子盒、桌椅或牙籤盒等物品都是由他人免費贈送的。
不僅是商店,10月初,許多讀者向《青年報》反映,一群人在胡志明市平新區第5-6區-箱涵路交叉口邀請路人免費發放頭盔和印有大型博彩網站標誌的免費禮物。
可以看到一支賭博廣告隊伍正悄悄滲透到每個角落,分發免費物品,這些物品無異於賭博活動的移動廣告牌。
追蹤Facebook上的招聘帖子,記者被一名自稱某博彩網站招聘部門員工的人立即發送信息,邀請擔任”營銷人員”職位。
在工作描述中,在線博彩平臺的標誌密集出現,標題為”營銷人員政策”。工資介紹為每月1200-1500萬越南盾,但除了有吸引力的薪酬承諾外,都沒有提及任何招聘單位的信息。
嘗試通過Telegram應用程序聯繫,我們被名為”小維”的賬戶,自稱是招聘員工,通過電話介紹:”公司將把印有公司或系統內博彩網站標誌、口號的物品如杯子、紙盒、打火機、筷子盒等送到您住的地方。您的工作就是接收這些物品並去邀請、分發以推廣品牌。
熟悉區域後,您將繼續調查店主是否有製作招牌或菜單的需求,以收集信息發送給公司。此外,公司還將分發衣服、帽子給公共場所的個人”。
“小維”表示,要工作,候選人必須經過兩輪面試,其中包括通過視頻直接交流。
當我們詢問公司信息時,此人說:”公司總部在國外,越南只是分公司,所有手續都在線辦理,因為遊戲行業不能在越南設立,我們這邊禁止的”。
教導如何應對執法機構

“小維”還詳細指導候選人如何開展工作。具體來說,需要強調產品完全免費發放以吸引店主,如果店主猶豫,就邀請他們先試用少量,以後如果可行,會提供更多數量。
“記得告訴店主,如果被執法機構檢查,就扔掉,之後公司會重新發放另一批” – “小維”建議。
不僅如此,”小維”還教導候選人在被執法機構檢查時如何應對:”如果在發放物品時被檢查,只需說因為還沒有穩定工作,只是幫別人送貨,不知道產品的真實來源或目的。
您只需聲稱是第一天上班,在網上求職後沒注意物品上印有與博彩相關的品牌。
如果被問及從哪裡取貨,只需說被陌生人在路口約好交貨,自己不清楚。如果被記錄處罰,公司將支持繳納罰款。被檢查時,您必須立即刪除Telegram上與公司相關的圖片、群聊,以免被追蹤”。
可能被罰款7000-1億越南盾
胡志明市公安局網絡安全與高科技犯罪預防部門警告,偽裝賭博廣告行為是違法行為。
據此,為網站、應用程序進行賭博廣告,提供、分享信息,為賭博活動、組織賭博服務的圖像廣告,有違法跡象的,可被行政處罰7000萬至1億越南盾。
胡志明市公安局建議民眾絕對不要以任何形式參與、助長賭博惡習。
從法律角度看,胡志明市律師團律師阮雄軍表示,如果廣告、營銷贈送產品含有賭博內容,同時作為中介交換信息、連接、指導、支持為玩家創建賬戶訪問莊家網站、應用程序,被視為參與組織賭博活動。
如果同時拉攏10人以上,用於賭博的金錢、物品總額達到500萬越南盾以上,則根據刑法第322條有組織賭博罪跡象。
而對於接收印有賭博、博彩內容的贈送商品的人,當被執法機構檢查時,他們仍可能被認定為助長被禁止的廣告行為,並與營銷贈送產品的人一起被連帶處罰。
博彩標誌”覆蓋”網絡市場
據記錄,許多電子商務平臺上公開銷售印有博彩網站標誌的產品,從服裝、拖鞋、頭盔、包包到家用電器如電飯煲、吹風機、口罩或移動電源…
這些商品的共同點是標誌部分佔據大面積,印刷清晰,易於識別。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商品的銷量不小。許多店鋪記錄從幾十到幾百筆銷售,其中印有博彩標誌的運動服款式超過300單。一些地方還以優惠價”組合”銷售包包帽子或衣服,顯示出在推動帶有博彩品牌商品的消費方面進行了系統投資。
這些商品的價格異常便宜。印有博彩標誌的1.8升電飯煲僅售20萬越南盾,而其他零售系統的價格從60萬越南盾到超過130萬越南盾不等。
巨大的價差表明使用價值不是主要目標,而是這些商品主要旨在以低成本廣泛出現博彩品牌。
胡志明市律師團律師裴國俊表示,根據現行法律規定,電子商務平臺在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必須遵守關於支付、廣告、促銷、知識產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及相關法律的其他規定。
如果電子商務平臺未正確執行規定,則根據違規性質和程度,具有處理職能的國家管理機構將處理該違規行為。同時,賭博是法律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的行為。
因此,在網站或其他具有賭博性質的應用程序上廣告博彩、賭博行為,是根據2012年廣告法第7條第1款被禁止廣告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