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5日,慶和省建設廳主持,聯合相關部門與豐發投資貿易服務有限公司(豐發公司)就處理在D7-D10社會住房公寓非法佔用土地違規行為進行工作。
在工作會上,慶和省房屋與公寓管理中心主任黎志願表示,由阮氏嬌貞擔任董事長的豐發公司是D7-D10社會住房公寓底層商業租賃區塊的中標單位。
然而,在此投資經營過程中,豐發公司侵佔了公寓的公共使用部分。經檢查,寧順省建設廳監察局(現為慶和省監察局)已發佈行政處罰決定,罰款7000萬越南盾,並要求恢復原狀。
據願先生稱,截至12月5日,豐發公司仍未執行該行政處罰決定。
此前,5月5日,寧順省建設廳監察局也對豐發公司因侵佔D7-D10社會住房公寓公共部分發出行政處罰決定,包括:違規臨時房屋面積27平方米,違規鋪磚地面68.73平方米,違規框架27平方米。該公司必須在處罰決定發佈之日起20天內恢復原狀。
然而,至今已超過期限6個多月,豐發公司仍拖延執行處罰決定,未恢復原狀。

在工作會上,豐發公司董事長阮氏嬌貞認為公司沒有錯,因此沒有義務執行。
D7-D10社會住房公寓管理委員會主任胡凱德表示,豐發公司的侵佔行為對公寓的治安秩序和消防安全情況影響很大。此外,該公司還經營“互相唱歌”服務,擾亂了數百戶居民的生活和作息。
“由於對企業違規行為過於憤慨,我們已多次提出建議,但職能部門尚未徹底處理。”德先生說。

在工作會總結中,慶和省建設廳副廳長陳光玉要求豐發公司嚴格執行職能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同時緊急自行拆除,以恢復公寓原狀。
“自12月5日起15天內,如果豐發公司不自願執行,建設廳將建議上級採取措施凍結資產,同時實施強制計劃。”玉先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