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剛頒佈了一項方案,以確保在城市河流、運河、海洋和港口水域活動的人員和船隻的安全。根據實際發生的自然災害和事故情況,該市將動員搜救力量及時協調。
根據方案,當接收到在河流和海洋活動的船隻的緊急求救信息時,接收機構必須立即處理。如果屬於其負責領域,單位將立即處理。否則,信息必須轉發給有權單位。
112是中心熱線,24/7接收事故、自然災害和災難信息,並與113、114、115熱線互聯互通。
熱線值班人員必須通過各種方式與報告人保持聯繫,收集有關事故時間、位置(座標或方向描述、距離)、遇險原因、人數、風浪條件、初步損失以及船長或船主聯繫信息。
在需要更準確定位的情況下,職能部門有權請求定位移動用戶、報告人或遇險人員的位置。在此期間,值班力量持續保持聯繫,指導並安撫遇險人員,同時等待救援力量到達。
各單位如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常設辦公室、司令部、胡志明市公安局、邊防部隊、港務局、建設局以及事發地點的區、鄉、特區人民委員會都必須迅速協調核實信息來源、標記座標、制定處理方案並向上級直接報告。
現場力量使用通信系統,與船主家庭、船長協調,發佈事故通知,同時動員附近民用船隻參與救援。

胡志明市各部門必須保持機動狀態,隨時準備響應市人民委員會的要求。對於現場處理能力範圍內的情況,主持單位有權動員專業力量、專用設備或民用設備(派遣專業人員陪同指導)。
在搜救過程中,各單位被要求協調巡邏河流、海洋和沿岸區域,以及時發現遇難者或漂流設備。
事發地政府必須迅速會商,評估情況並立即向市人民委員會和市人民委員會常設辦公室報告,分配具體任務並調動機動力量到現場。根據事故發生位置,該市將明確指定現場指揮單位。
在嚴重事件中,司令部、市公安局和港務局的領導將成立工作組或前線指揮部,直接到現場指揮,調度快艇、專用船隻並組織機動突擊隊。
力量還將在關鍵位置設立哨點,便於接近,同時與地方政府協調,指導船長將遇險人員帶到安全地點。
當情況超出胡志明市的應對能力時,前線指揮部將建議市人民委員會請求國家民防指導委員會、海軍司令部、空軍或其他中央力量提供設備和專業力量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