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指示研究河內和胡志明市空氣汙染控制項目

12月5日下午,政府黨委常務委員會和政府常務會議就政治局關於處理若干積壓問題(胡志明市防洪項目及其他與環境保護和氣候變化相關的項目)實施結果的報告草案提出意見。

胡志明市防洪項目也是一個長期存在問題的項目,政府已於2025年7月21日通過第212/NQ-CP號決議解決困難和障礙。據農業與環境部黨委稱,胡志明市防洪項目至今正在積極實施,沒有需要報告政治局指導的重大問題。

同時,農業與環境部已審查並彙總了其他與環境、氣候變化相關的項目。

另一方面,在2025年11月19日的第2530/QĐ-TTg號決定中,政府總理批准了2026年至2030年國家空氣汙染治理和環境質量管理行動計劃,願景至2045年。

關於這一點,政府總理高度評價並基本同意農業與環境部黨委準備的向政治局報告草案的內容,建議吸收會議意見,繼續更新完整信息,以完善關於胡志明市防洪項目的報告內容。

總理認為需要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總體指導,並研究實施重點地區的空氣汙染治理和質量管理項目,首先是河內和胡志明市;重新審查,如果已有機制和政策,則按權限執行,如果需要其他機制和政策但法律尚未規定,則提議政治局。

河內及鄰近省份面臨高水平空氣汙染

此前11月26日,農業與環境部向各省市發送文件:河內、海防、北寧、興安、富壽、太原、寧平,旨在實施緊急措施應對預計在11月底至12月初的空氣汙染事件。

據農業與環境部稱,來自國家環境質量監測系統的監測數據和氣象水文預報顯示,未來約10天內,北部地區,特別是河內及鄰近省份將出現不利天氣形態(逆溫現象、靜風、霧霾)。

上述天氣形態將降低空氣中汙染物的擴散能力,導致細顆粒物PM2.5濃度累積風險可能升高(AQI超過150),直接影響社會經濟活動和社區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