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7日,林同省檢查委員會表示,已審議並同意建議對兩名涉及礦產管理和開採領域的違規黨員進行紀律處分。
這兩人是原林園磚瓦廠公司經理武文峰和林同省農業與環境廳副廳長阮文德。
林同省檢查委員會建議對武文峰採取開除黨籍的紀律處分;建議有權限機關對阮文德進行審議和紀律處分。
檢查結論顯示,從2012年11月至2021年12月,作為黨支部副書記、第78國防經濟區(林同省寧嘉)指揮長,兼任大叻陸軍學院所屬林園磚瓦廠公司經理,武文峰違反了黨和國家在礦產領域的法規。
他被認定指導企業非法開採礦產,不符合已頒發的檔案和許可證。
國防部刑事調查機關已對武文峰以違反資源開採規定罪進行起訴並暫時拘留。
據林同省檢查委員會稱,武文峰的違規行為造成嚴重後果,導致資源流失,留下不良輿論,引起幹部、黨員和民眾的不滿,影響了黨組織和軍隊單位的聲譽。
對於阮文德,檢查委員會表示他是林同省農業與環境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曾擔任省自然資源與環境廳(原)礦產管理科副科長、科長。
他被認定在檔案審核、建議有權限機關頒發採礦許可證方面存在錯誤,允許林園磚瓦廠公司非法開採建築用石料。
國防部刑事調查機關已對阮文德以“違反國家財產管理使用規定造成損失、浪費”罪進行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