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嫌疑人黎忠科

12月8日,公安部通報,最高人民法院檢察院已發佈起訴書,起訴嫌疑人黎忠科(54歲,原籍清化省,出境前常住河內市棟多郡)涉嫌製作、儲存、傳播、宣傳旨在反對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的信息、資料,根據刑法第117條第2款規定。

此前,12月5日晚,公安部發布通知,安全調查機構已對嫌疑人黎忠科發出通緝令,指控其涉嫌製作、儲存、傳播或宣傳旨在反對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的信息、資料、物品,根據刑法第117條第2款規定。

公安部安全調查機構要求嫌疑人黎忠科自首,以配合調查、起訴、審判工作,並依法享受寬大政策。

11月中旬,公安部安全調查機構已發佈起訴嫌疑人決定和臨時拘留令,指控黎忠科涉嫌製作、儲存、傳播或宣傳旨在反對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的信息、資料、物品,根據刑法第117條規定。

與此案相關,12月6日,公安部通報,安全調查機構已發佈起訴嫌疑人決定、臨時拘留令和搜查令,針對範光善(47歲,住河內市吳氏街,原政府門戶網站多媒體技術與通信中心主任),指控其涉嫌製作、儲存、傳播、宣傳旨在反對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的信息、資料,根據刑法第117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