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香(居住在順化市維雅坊)表示,她是一名自由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去年10月,當她聽說位於順化市維雅坊的Eco Garden社會住房項目開放銷售公寓時,她和丈夫準備了文件和手續申請購買。
然而,在收入核實環節,阿香遇到了困難,因為維雅坊人民委員會拒絕核實她的收入。
據坊代表介紹,過去,為自由勞動者申請租賃或購買社會住房的收入和房產核實工作由鄉鎮級公共行政中心負責。
然而,自關於社會住房開發與管理的《住房法》修正補充法令第261號於10月10日生效後,無合同勞動者的收入核實不再由鄉鎮人民委員會管理,而是由鄉鎮公安部門承擔。
“但當我去鄉鎮公安部門請求確認時,公安方面表示他們尚未接受培訓,未收到執行指導,也沒有表格,因此無法為我核實收入。由於這一手續延誤,我和丈夫錯失了在Eco Garden項目購買社會住房的機會,該項目僅在11月開放銷售40套公寓。”阿香說道。
阿香只是因公安部門無法核實收入而在順化錯失購買社會住房機會的眾多案例之一。
順化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友垂江表示,過去,自由勞動者的收入確定屬於鄉鎮級公共行政中心的職權範圍。
但在將這一職能和任務轉交給鄉鎮公安部門後,由於需要等待公安部開設新的公共服務門戶,執行工作遇到了許多困難。
江先生表示,市政府經常與公安部門就此問題進行工作和交流,但目前確實遇到了障礙。
公安部門回應稱,必須等待公安部出臺新的公共行政程序,並附上關於社會住房購買或租賃申請人的收入和房產確認的執行指導。
“建設廳將與轄區內的社會住房項目投資者再次交流,以延長接收文件的時間,確保民眾的權益。”江先生說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