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號國道BOT收費站:地方要求拆除,投資者與銀行要求延期

丁洪河先生——邊和-頭頓高速公路發展股份公司(BVEC)總經理——剛剛簽署文件發送給越南公路局以及胡志明市和同奈省相關職能部門,要求拆除51號國道擴建項目中以BOT(建設-經營-轉讓)合同形式設立的收費站。

據該企業稱,51號國道BOT項目已於2013年4月投入運營。在BVEC與越南公路局就投資資金結算和財務方案計算進行談判的過程中,雙方已就一些內容達成一致。然而,一些基本內容仍存在障礙,尚未得到徹底解決。

當這些內容仍在繼續談判時,越南公路局已要求自2023年1月13日起暫停收費。這導致企業沒有資金來維護和保養道路。隨後,根據越南公路局的指示,BVEC已於2023年4月19日暫時將項目移交給第四公路管理區。

停止收費帶來了許多困難,至今BVEC尚未向股東償還約3075億越南盾的資金,尚未還清剩餘的銀行貸款約4700億越南盾(不包括至今約超過141億越南盾的貸款利息)。

據BVEC稱,上述貸款餘額的抵押資產是51號國道上三個收費站的收費權。由於停止收費,尚未完成償還銀行貸款的義務,因此拆除收費站或改變任何由貸款形成的抵押資產,必須徵求並得到項目聯合融資銀行的書面同意。

銀行同時建議有關當局將拆除收費站的時間延長最多12個月,自發布指示文件之日起,或直到有關於重新啟動收費的正式決定為止。

“在此期間,BVEC請求有關國家機構的支持,採取措施加強保護、設置圍欄、照明、標誌等,以防止交通事故發生,”銀行方面表示。

投資者與越南公路局(建設部)之間解決51號國道BOT項目障礙的歷程已持續三年,但尚未有結果。當雙方經歷了數十輪談判仍未達成一致時,在實際現場,51號國道正在嚴重惡化和損壞。

到2025年4月,財政部已決定將51號國道基礎設施資產移交給地方管理。儘管胡志明市和同奈省已接手管理,但這條重要道路的升級改造仍因收費站和舊BOT合同的阻礙而“停滯”。與此同時,這兩個地方的選民也持續要求徹底處理合同,以此為基礎升級改造這條道路,以確保交通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在發送給建設部、越南公路局和BVEC的最新公文中,胡志明市建設廳表示,51號國道上的T3收費站已不再具有運營功能,但仍存在站房、分流島、柱基、標誌和輔助設施。

這個已無作用的收費站的存在正在引發交通衝突,遮擋視線,縮小路面,並潛藏著極高的交通事故風險,特別是在年底出行和貨物運輸需求增加的時候。

因此,胡志明市建設廳建議建設部、越南公路局指示BVEC和第四公路管理區在2025年12月15日前緊急拆除收費站。

如果收費站仍未拆除,胡志明市建設廳將不得不與地方和相關機構合作,組織拆除收費站,以確保該地區的交通安全。預計實施時間在2025年12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