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1日上午,在大多數代表贊成的情況下,國會通過了關於投資建設嘉平國際機場(簡稱嘉平國際機場)項目投資決議的國會決議。
嘉平國際機場規模為4F級(根據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標準),位於北寧省的嘉平、良才、仁勝、林濤等鄉。
項目總投資約196.378萬億越南盾,其中投資者自有資本不得低於項目總投資的15%。
項目實施需要近1900公頃土地,其中約922.25公頃為兩季以上水稻種植用地;按照規劃規模一次性收回土地,並按規定轉換土地使用目的。
關於目標,嘉平國際機場項目將按照國際標準投資,成為智能、綠色、可持續、新一代國際級機場,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服務於雙重用途開發,確保安全-國防活動和重要外交事件,包括2027年APEC高級別會議。
該機場達到國際機場服務五星標準,根據Skytrax標準屬於世界十大五星機場之一,並根據國際機場理事會評估屬於乘客體驗卓越的機場組。
目標是成為北部的航空門戶,是亞太地區的乘客和貨物中轉機場以及飛機維護、修理和大修基地。
項目分為兩個實施階段,第一階段(2025年至2030年)分為兩個小階段。具體如下:
初期階段(2025年至2027年)完成為2027年APEC高級別會議服務的必要工程建設。後續階段(2026年至2030年)完成前一階段剩餘工程建設,確保同步運營,滿足每年3000萬乘客和160萬噸貨物的處理能力。
第二階段(2031年至2050年)將重點完成滿足每年5000萬乘客和250萬噸貨物處理能力的工程建設。項目運營期限:70年。
投資者選擇形式:按照政府2025年8月14日關於投資建設嘉平國際機場特殊機制和政策的第03/2025/NQ-CP號決議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