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眾提供持續健康照護,從治療轉向預防為重點

從而使越南人不會在太晚時才治療疾病,避免醫療費用高昂,逐漸減少許多人剛退休就生病的情況…

因此,《預防法》的新亮點是將重點從“治療”轉向“預防”,完善預防工作的法律基礎,旨在通過有效控制疾病和風險因素,提升越南人民的身體健康、精神健康、體格和壽命。

回顧過去,舊法律沒有為疫苗接種活動提供機制,衛生部門必須向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或國際捐助者尋求支持,導致延誤。現在,法律已明確規定,我們可以主動評估社區免疫狀況,並在需要時立即組織疫苗接種活動。

健康照護觀念的轉折點

衛生部預防司副司長張智南在12月11日下午與媒體交流時表示,最重要的新亮點是重點的轉變,從過去法律僅“預防傳染病”轉向一般性預防,包括日益嚴重的非傳染性疾病,如癌症、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

回顧實施超過17年後,2007年的《傳染病預防法》在控制、阻止疫情和保護人民健康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實踐表明許多新問題已經出現,如非傳染性疾病負擔、精神健康障礙、營養不良、環境汙染和健康行為改變。

從僅規定預防傳染病,《預防法》已擴大預防範圍。衛生部長陶紅蘭表示,《預防法》的重點是“從治療轉向主動預防,以人民為中心,終身預防,早期預防,遠程預防”。

《預防法》包括預防傳染病;預防非傳染性疾病和精神健康障礙;確保預防中的營養;以及保障條件,如資源、人力、科學技術、數字化轉型和預防基金。

“這次法律從根本上改變了預防意識,無論是從人民還是政府方面。這將是我們加強宣傳和實施長期計劃的基礎,”張智南表示。

與《青年報》交流時,前預防醫學司(現為衛生部預防司)司長陳德富認為,新法律的出臺體現了早期、遠程、全面和公平的預防觀點。同時,執行政治局第72號決議的重要內容。

據陳德富介紹,此前越南有1989年的《人民健康保護法》,該文件涵蓋多個領域但處於非常初步階段。之後,該法被拆分為《診療法》和2007年的《傳染病預防法》。

然而,一般性預防領域仍缺乏統一的法律基礎,特別是對於日益突出的問題,如非傳染性疾病、精神健康、營養或終身健康照護。

新的《預防法》填補了這一空白。陳德富認為最大的進步是法律涵蓋傳染病和非傳染性疾病,同時將環境、食品安全、勞動者健康等因素與其他專業法律的現有規定聯繫起來。

為民眾提供持續健康照護,從治療轉向預防為重點

主動預防的機會

據衛生部介紹,《預防法》將通過多種活動實現早期和遠程預防。首先,是定期健康檢查和免費篩查。這也是實現第20號和第72號決議的重要突破。

為確保資金來源和可行性,政府已完善關於資源多樣化的規定,包括國家預算、社會化和特別是醫療保險基金。據此,醫療保險基金根據基金的路線和平衡能力支付定期健康檢查和免費篩查的費用。

關於免費篩查和全民定期健康檢查,白梅醫院副院長武文甲副教授表示,早期篩查的效果不僅在於更高的存活率,還在於降低治療成本和減輕醫療系統負擔。

“同一種疾病,如果早期發現,患者可以完全治癒。晚期發現,生存機會大幅下降,治療成本增加數倍,”武文甲說。他認為,未來階段的《預防法》需要明確規定慢性病的篩查和早期發現,以便保險機構有支付依據,幫助民眾更早接觸預防醫療服務。

“在發達國家如美國、澳大利亞、歐洲,篩查集中於高風險群體而非全民,以確保效果和成本。越南也需要通過在高風險群體如吸菸者、老年人、有暴露於煙霧或有害化學品史的人群中進行早期篩查來採取這種方法,”武文甲表示。

陳德富也認為法律側重於早期和遠程預防。具體來說,全民定期健康檢查、早期發現慢性病、充分接種疫苗、監測風險因素是減少疾病、減少住院和減少死亡的核心措施。

據陳德富介紹,預防應遵循四個級別:預防風險因素 – 減少疾病發生 – 減輕嚴重程度至減少死亡。這正是減輕醫療系統和社會負擔的最佳方法。

為民眾提供持續健康照護,從治療轉向預防為重點

國家保障預防工作經費

醫療界關注的一個突破點是國家保障預防工作經費,而不是像以前那樣讓預防單位面臨自主機制的困難。法律還規定了預防基金,為應對疫情風險或實施大規模預防計劃提供更穩定、主動和靈活的資源。

張智南分享說,國會剛剛通過的《預防法》是首次將主動疫苗接種活動納入法律。這被視為越南處理“免疫空白”並主動應對疫情再次爆發風險的重要轉折點。

據張智南介紹,迄今為止,越南的疫苗接種計劃主要依賴於常規擴大免疫。疫苗接種率很高,如麻疹疫苗達到90-95%,但由於未接種群體的積累,每五年仍出現疫情週期,導致社區存在免疫空白。

“儘管疫苗覆蓋率很高,但每年仍有約5-10%的兒童未接種。多年積累將導致疫情爆發風險,如麻疹。因此必須有疫苗接種活動,由國家主動組織和安排預算,”張智南說。

據預防司領導介紹,除了用於兒童和孕婦的現有疫苗外,衛生部正在研究將一些新疫苗納入到2030年的擴大免疫計劃中。

“我們將與各研究所和國際組織合作,評估、測試和選擇適合社區效果和供應能力的疫苗。當達到標準時,國家將提供預算以廣泛實施,”張智南表示。

一些疫苗在擴展到全國之前正在逐步小規模實施,如肺炎球菌疫苗從今年2月開始在一些省份實施;HPV疫苗預計從2026年納入計劃;流感疫苗將在2030年左右實施。

據張智南介紹,從現在到2030年,將在評估效果、各地預算和應對能力之前先小規模實施,然後再擴大。

終身和公平的健康照護

“法律已採用終身健康照護方法 – 從照顧孕婦、新生兒接種疫苗、預防成人慢性病到照顧老年人健康 – 體現了持續健康照護的理念,”陳德富說。

此外,法律還高度關注弱勢群體,如貧困、近貧困、偏遠地區和高風險人群。這些群體通常在接觸醫療服務時面臨許多障礙,如果得不到充分預防,容易遭受嚴重後果。

“預防必須具有公平性,如果遺漏弱勢群體,就無法保護社區健康,”陳德富強調。

預防醫學成為“健康越南人”戰略支柱的機會

陳德富認為,無論法律有多好,都需要可行、詳細和貼近實際的法令、通知系統來實施。人力、經費、跨部門協調等問題必須儘早和徹底解決。

“法律為預防醫學人員的重要章節規定了制度和政策,如收入機制、能力提升和基層醫療系統鞏固。這將是實施早期和遠程預防民眾政策的基礎,”陳德富說。他指出,完善兩級醫療機制必須儘早,以避免在鄉鎮級能力不足但又是預防最重要環節時產生空白。

“《預防法》是越南轉向重視預防和初級健康照護的現代醫療模式的重要基礎。如果做得好,法律將幫助民眾更健康、減少疾病、減輕醫院系統負擔和社會經濟負擔。這是一項真正必要且具有長遠意義的法案,”陳德富肯定。

《預防法》還明確規定了預防基金的活動,這被視為法律頒佈後實施規定的重要資源。

張智南表示,《預防法》為增加預防醫學預算開闢了機會,同時可以考慮改善吸引和優待該領域人才的政策,從而為人們關注健康和未來擁有更健康、體格更好、耐力更強的越南一代奠定基礎。

“從現在到2026年7月,我們必須完成所有實施指南,以便儘早將法律付諸實踐,”張智南分享。

期望《人口法》照顧老年人健康,維持生育水平

與《預防法》一起,《人口法》也剛剛在國會高票通過。頒佈《人口法》有望提升2003年人口條例的效力,為越南在同時面臨低生育率、快速人口老齡化和提高人力資源質量要求的新發展階段的國家人口政策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

據陶紅蘭部長介紹,《人口法》標誌著根本性變化,將人口政策重點從家庭計劃轉向人口與發展。這些內容通過解決規模、結構、適應人口老齡化、提高人口質量與經濟社會發展關係等問題來體現。

在《人口法》中,值得注意的是,維持替代生育水平的措施包括:生育第二個孩子時,女性勞動者的產假為7個月,男性勞動者在妻子生育時為10個工作日;對少數民族婦女生育提供財政支持;對生育水平低於替代水平的省、市婦女生育提供財政支持;對35歲前生育兩個孩子的婦女生育提供財政支持;根據住房法規定,優先購買、租購或租賃社會住房給生育兩個及以上孩子的家庭;政府決定的其他措施。

關於適應人口老齡化的相關政策,法律已明確規定照顧老年人,發展多樣化的家庭和社區照護形式;基於正式照護和非正式照護群體的區分,發展老年人照護人力資源,同時建立適合各群體的照護技能培訓支持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