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3日晚,胡志明市交警局(PC08)所屬安樂交警隊在永祿路(胡志明市永祿鄉)設立酒精濃度檢查點,發現多起酒精濃度違規行為。
20時20分,交警發現T.V.M.(33歲,居住在同塔省)駕駛摩托車在路上搖晃行駛,於是停車檢查。交警發現M.先生的酒精濃度違規達到最高限值0.512毫克/升呼氣。
根據這一酒精濃度,M.先生將被罰款800萬至1000萬越南盾,並吊銷駕駛證22至24個月。
M.先生表示,他從事建築工地輔助工作,今天是週末,工作結束後房主邀請留下喝酒,M.先生曾拒絕,但房主過於熱情,M.先生最終同意。
喝酒後,M.先生自行駕車回家,被交警發現並處理。“我只喝了幾罐。我以為自己還清醒,所以自行駕車回家,因為住處離工作地點很近,但沒想到…下次吸取教訓,不敢再喝酒後自行駕車了,但明天沒有車去上班,真難過…”,M.先生抱怨道。
20時55分,交警繼續發現N.T.P.(44歲,居住在永隆省)駕駛摩托車有可疑跡象,於是停車檢查。交警發現P.先生的酒精濃度違規達到最高限值0.825毫克/升呼氣。P.先生將被罰款800萬至1000萬越南盾,並吊銷駕駛證22至24個月。
P.先生表示,他從永隆省來到胡志明市獨自租房,從事建築工人工作,月薪900萬越南盾。妻子和兩個孩子在家鄉,P.先生每月底會寄錢回家給妻子維持生活,照顧兩個孩子。
同日下午,工作結束後,房主因是週末邀請留下喝酒,喝酒後P.先生主觀地自行駕車回家,結果被處理。
“今天是星期六,工作結束後房主準備了小吃,邀請喝酒,房主如此熱情,我無法拒絕這份心意,我喝了幾罐,但沒想到酒精濃度這麼高。這次之後我承諾深刻吸取教訓,不敢再喝酒後自行駕車了…但罰款太高了,月薪只有900萬越南盾,現在要交罰款,沒有錢寄給妻子和孩子…”,P.先生解釋道。
經過數小時設立檢查點結合巡邏,安樂交警隊已記錄數十起酒精濃度違規案件。據安樂交警隊代表稱,從年初到2025年11月底,該隊已記錄超過11,000起酒精濃度違規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