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檯球館喝半罐啤酒,騎摩托車去買餌料被Hàng Xanh交警處理

12月14日晚,隸屬於胡志明市公安交警局(PC08)的Hàng Xanh交警隊在胡志明市An Nhơn坊Dương Quảng Hàm路上設立酒精濃度檢查點。

22點40分,交警發現N.Q.H.先生(58歲,住在Hạnh Thông坊)駕駛摩托車在Dương Quảng Hàm路上行駛有可疑跡象,於是停車檢查。通過檢查,交警發現H.先生違規,酒精濃度為0.264毫克/升呼氣。對於這一違規行為,H.先生將被罰款600萬至800萬越南盾,並扣除10分駕駛執照分數。

H.先生表示,朋友邀請他在Dương Quảng Hàm路上的餐館喝酒,距離他家約500米。喝完酒後,由於主觀認為餐館離家近,他自行騎車回家,被巡邏交警發現並立案處理。

“我意識到體內有酒精濃度時駕駛車輛,一旦發生事故會對自身和周圍人造成危險。我吸取教訓,下次喝酒後不再自行騎車回家,而是選擇其他交通工具……”,H.先生解釋道。

隨後,22點50分,交警發現V.Q.H.先生(53歲,住在Bình Lợi Trung坊)在4號路(Hạnh Thông坊)駕駛摩托車,於是停車檢查。H.先生違規,酒精濃度為0.075毫克/升呼氣,對於這一級別,H.先生將被罰款200萬至300萬越南盾,並扣除4分駕駛執照分數。

H.先生表示,他在4號路的檯球館做車輛保安,當晚老闆邀請他喝酒。當H.先生喝了半罐啤酒時,老闆說餌料用完了,讓他騎車去買餌料,剛離開餐館就被巡邏交警發現並處理。

“剛喝了半罐啤酒,老闆就說餌料用完了,我騎車離開餐館去買烤肉繼續喝酒,結果交警停車檢查並處理了酒精濃度違規行為。我意識到即使只喝了半罐,但體內已有酒精濃度,就不應該駕駛車輛。這次之後,我會深刻吸取教訓,不敢再犯”,H.先生坦言。

保衛檯球館喝半罐啤酒,騎摩托車去買餌料被Hàng Xanh交警處理

23點30分,交警在Dương Quảng Hàm路(An Nhơn坊)巡邏時,發現N.V.L.先生(19歲,住在Khánh Hòa省)駕駛摩托車有可疑跡象,於是停車檢查。據此,L.先生違規,酒精濃度為0.367毫克/升呼氣,將被罰款600萬至800萬越南盾,並扣除10分駕駛執照分數。

L.先生表示,他是胡志明市一所大學的學生,當晚朋友邀請他在Dương Quảng Hàm路上的餐館喝酒。由於租住的地方離喝酒地點很近,他認為“自己騎車回去一點也沒關係”。

“摩托車是父母寄來上學的,現在被暫扣,不知道車在哪裡上學,而且罰款也要700萬越南盾,兼職賺不了多少錢,不知道從哪裡弄錢交罰款……”,L.先生陳述道。

保衛檯球館喝半罐啤酒,騎摩托車去買餌料被Hàng Xanh交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