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阮有興——一名在胡志明市潛逃的特別危險通緝犯

12月16日,峴港公安表示,經濟警察處已成功逮捕並押解阮有興(46歲,居住於峴港市奠盤西鄉)——一名特別危險的通緝犯——從胡志明市返回峴港以配合調查。

此人被廣南省(舊)公安調查警察機構於2023年1月11日發佈特別危險通緝令,涉及偽造機關、組織文件;使用機關、組織的偽造文件;詐騙侵佔財產等行為。

據公安稱,2021年,興假冒興阮公司副總經理,使用偽造簽名的授權書與D.公司簽訂建築材料購銷合同,侵佔近27億越南盾,至今仍欠款超過8.8億越南盾。

上述材料被興用於在富寧縣(舊廣南省)的項目施工,收取投資者近40億越南盾後,放棄工程,違反合同。

鑑定結論確認,興阮公司總經理在授權書上的簽名是偽造的。

犯罪後,興更改姓名,潛逃至南方的宗教場所。

12月15日,經過追查並與胡志明市鄉公安協調,經濟警察處(峴港公安)的偵查員在胡志明市一座寺廟中發現了正在潛逃的興,並將其逮捕。

目前,此案正由公安繼續依法調查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