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6日,峴港市公安局表示,經濟警察局已成功逮捕並引渡了阮友興(46歲,居住在峴港市電邦西鄉)——一名特別危險的通緝犯——從胡志明市到峴港以協助調查。
此人被廣南省(舊)公安局調查警察機構於2023年1月11日發佈特別危險通緝令,涉及偽造機關、組織文件;使用機關、組織偽造文件;詐騙侵佔財產的行為。
據警方稱,2021年,興冒充興阮公司副總經理,使用偽造簽名的授權書與D公司簽訂建築材料購銷合同,侵佔近27億越南盾,至今仍欠超過8.8億越南盾。
上述材料被興用於在富寧縣(舊廣南省)的項目施工,從投資者處獲得近40億越南盾後,便放棄工程,違反合同。
鑑定結論確認,興阮公司總經理在授權書上的簽名是偽造的。
作案後,興更改姓名,潛逃到南方的宗教場所。
12月15日,經過追查並與胡志明市鄉公安局的配合,經濟警察局(峴港市公安局)的偵察員在胡志明市一座寺廟中發現並逮捕了正在潛逃的興。
目前,此案正由警方繼續依法調查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