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7日,廣治省人民委員會確認,在40名學生因中毒住院後,已決定對金水鄉金水民族寄宿小學違反食品安全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根據決定,學校存在多項違反食品安全規定的行為。其中包括加工、提供食品導致5人以上健康受損但未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負責人沒有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證明;直接加工食品的人員沒有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證明。
廣治省人民委員會決定對學校處以總計1.965億越南盾的罰款,並暫停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活動5個月。
金水民族寄宿小學需承擔全部中毒事件處理費用,以及學生的檢查和治療費用。
金水民族寄宿小學校長杜文美表示,學校沒有資金繳納罰款,因為金額太大。“學校已向金水鄉人民委員會提交報告,請求提供資金支持以繳納罰款,”美先生說。
此前,如《青年在線》報道,9月26日上午,金水民族寄宿小學的40名學生在用餐後需緊急住院。
隨後,職能部門送檢樣本,發現食物樣本被細菌汙染導致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