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是當需要時,居民可以撥打哪裡來舉報各種類型的噪音違規行為?
* 碧娟女士(20歲,胡志明市銀行大學學生):
請將音量調整到適當水平

我租住的區域周圍有許多商店,每天從早到晚都能聽到擴音器高聲叫賣的聲音。擴音器音量開得很大,內容重複播放。
日復一日地聽,耳朵習慣了,但實際上頭腦非常緊張、疲憊,尤其是在集中複習考試或需要做項目的日子裡。
自從搬到這個出租屋居住以來,我發現自己容易發怒,即使小事也常對朋友發脾氣。
我真的非常“渴望”一點安靜的空間來放鬆,或者打開外放聽一首自己喜歡的音樂,而不夾雜著廣告歌曲或街上喋喋不休的聲音。
我理解商店需要廣告來銷售商品,但音量和播放廣告的時間可以合理調整。商店只需降低音量或縮短播放時間,不在午休時間播放……周圍環境就會舒適很多。
* 明玄女士(76歲,胡志明市守德郡):
希望改善居住環境

我家周圍的電子商店、眼鏡店、餐館……都在門前放置擴音器,從早到晚大聲播放音樂。市場周圍的路邊小販則使用手持擴音器叫賣。
每天,叫賣擴音器的聲音、音樂聲形成混雜的噪音,從早上5點持續到晚上10點,嚴重影響了該區域居民的生活。
我和其他老年人難以入睡,只要有一點小聲音就會醒到天亮。正在睡覺時聽到音樂播放、擴音器叫喊,就會驚醒,頭痛、煩躁、緊張,容易對子孫和周圍的人發脾氣。
居民對噪音感到不適,但沒有人提出意見,因為怕得罪鄰居,怕影響生意,因為大家都這樣,不只一個人。
現在有了處罰規定,我希望職能部門關心處理,讓居民生活更舒適。是否應該有更清晰、易懂的信息關於使用擴音器的時間和音量。
幹部應經常提醒、警告或處罰在居民區製造噪音的場所和個人。居住環境質量提高,居民也會更安心,身體更健康。
* 陳長原先生(金甌省安川坊文化室主任):
每個鄉必須配備熟練測量噪音的幹部

以前,文化社會室曾與多個單位合作,對金甌省一家因製造噪音汙染行為而被罰款數千萬越南盾的店鋪進行處罰。
但坊人民委員會尚未處理,因為沒有測量噪音的設備,且幹部缺乏專業知識。
目前,地方主要以宣傳、第一次、第二次提醒為主。在沒有足夠工具的情況下,很難進行行政處罰。
設備可以購買。至少每個鄉、坊必須有一人知道如何測量噪音強度,作為處理違規行為的依據。
第282號法令是合理的,因為不再像以前那樣按時間段處理噪音。剩下的問題是必須正確測量:在哪裡測量,距離聲源多遠,使用什麼設備……接下來,坊將派幹部參加技術培訓,以便處理工作嚴肅、到位。
* 鄧文南先生(金甌省黎文林坊人民委員會副主席):
居民同意,政府將嚴肅處理

第282號法令得到了居民的大力支持,幫助政府在處理噪音違規時在法律上更加便利。
目前,坊人民委員會還沒有噪音強度測量儀。對於重大事件,我們邀請專業機構來放置測量儀,以便有處理依據。
但這個流程經過多個環節,複雜,時間拖長,所以並非所有噪音事件都能得到徹底解決。
想要有處罰依據,必須按照正確流程、正確設備、正確距離進行測量。實際上,地方從未基於測量強度處罰過任何噪音案例,主要處理如超時營業、擾亂公共秩序等行為。
有時居民向政府提供圖片、視頻,但也不能僅憑這些來處理。通常,政府會根據舉報信息進行秘密調查、突擊檢查或提醒。
暫時,坊人民委員會以加強宣傳、提醒為主,多次提醒仍違規的情況才考慮處罰方案。
* 律師阮雄軍(胡志明市律師團):
可以向區域公安舉報噪音違規行為

第282號法令只處罰超過限度的噪音行為,並不禁止在娛樂、生產、經營活動中使用聲音。
該法令和第45號法令已有足夠的法律基礎來涵蓋處理與噪音相關的違規行為。
根據第45號法令第22條,製造超過標準的噪音行為將被警告,對違規個人處以1-1.6億越南盾罰款,對組織違規則罰款加倍。
違規場所可能被暫停造成噪音汙染的活動3-6個月,或暫停活動6-12個月。
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可以對擾亂社會治安、社會安全的行為進行警告和最高2000萬越南盾的罰款,吊銷違規場所的許可證、執業證書有效期,並沒收違規工具如擴音器、鑼、鼓等製造噪音的宣傳工具。
此外,正在執行任務的公安戰士也有權對此行為進行警告或最高400萬越南盾的罰款。因此,受噪音困擾的居民也可以向區域公安舉報違規行為,尤其是在非工作時間違規的情況。
* 阮氏鳳女士(胡志明市新平坊人民委員會主席):
三種舉報噪音汙染的方式

坊人民委員會已收到許多居民關於來自商店擴音器、市場迷你手持擴音器等聲源的噪音舉報。受這些噪音困擾的居民有三種舉報方式:一是熱線系統1022,直接短信給坊領導或通過街區負責人。
在新平坊,大部分噪音舉報都在非工作時間。坊公安將到現場檢查、處理。現在有了第282號法令,坊人民委員會和區域公安有了更明確的法律基礎,更方便處理大聲播放音樂、廣告擴音器以及城市中其他噪音違規行為。
坊正在通過多種形式向居民宣傳第282號法令,以便法令內容被更多人知曉、理解和遵守。我相信居民理解後就會良好遵守(如以前的禁止燃放鞭炮、戴頭盔規定),只要不過度影響他們的經濟和生活。
* 律師阮清淡(胡志明市律師團):
需要處理到位
為了讓規定發揮效果,保護城市居民平靜的生活,各坊、街區需要公佈接收居民噪音違規舉報的熱線,並對被居民多次舉報的場所進行徹底、到位的處理。
特別是關於第45號法令處罰環境領域噪音違規,目前在測量噪音程度方面仍有許多困惑。許多居民舉報沒有得到徹底處理。
組織公開測量噪音,提前通知噪音製造場所,難以保證客觀性。基層各級環境幹部在該領域缺乏深入專業知識,因此處理舉報和向受影響居民反饋信息尚不充分。
在世界一些地方,城市有各自的規則:有允許經營、設立生產設施的區,但也有絕對僅供居住的區,哪些區可以經營、買賣,哪些區不可以。
政府組織集中區域,讓造成環境汙染(空氣、噪音……)的行業生產經營場所活動,採取汙染處理措施,與居民區隔離。
長遠來看,我國城市的規劃也應有這樣的區域,以便經營場所不影響其他居民戶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