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嚴肅處理拖延公共投資資金撥付進度的投資者和管理委員會

為落實政府總理關於加快年底公共投資資金撥付進度的指示,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要求各部門、行業和地方集中精力、同步實施各項措施,力爭完成2025年公共投資資金計劃100%撥付的目標。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要求緊急分配2025年剩餘未詳細撥付的計劃資金(如有)給各項任務和項目,採取有力措施加快進度,撥付公共投資資金。重點和有帶動效應的項目必須集中指導,及時解決困難。

各單位和地方被要求主動處理,加強公共投資資金撥付的紀律,加快徵地、施工進度,以及與土地、資源相關的障礙。

依法嚴肅處理故意製造困難、阻礙、拖延資金分配和公共投資資金撥付進度的投資者、項目管理委員會、組織和個人。

及時替換能力不足、拖延、造成騷擾的幹部、公務員和職員,堅決處理公共投資管理中的消極行為。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要求加強檢查、監督,嚴肅處理分配不當、導致買賣活動增加、推高建築材料價格的情況。

各單位必須為每個項目制定從現在到2026年1月31日的詳細資金撥付計劃。明確領導負責跟蹤每個項目的進度,將資金撥付結果作為評估任務完成程度的依據。

公共投資資金的支付和結算必須加強,不得積壓已實施但未支付的工程量。

作為公共投資資金撥付工作組常設機構的各部門被要求繼續彙總、及時參謀,加強實地監督和檢查,本著“當場決定、當場解決”的精神。

建設廳負責密切關注建築材料市場動態,特別是主要材料,提出確保供需的解決方案。

農業與環境廳繼續指導、立即解決採礦許可、材料開採以及土地、徵地相關法律程序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