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Group旗下公司提議投資超過145萬億越南盾的Rạch Chiếc體育綜合體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向胡志明市人民議會提交了一份關於決定投資Rạch Chiếc國家體育綜合體項目的報告,該項目採用公私合作伙伴關係(PPP)模式,計劃在12月26日至27日舉行的第七次(專題)會議上進行審議。

該項目由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作為主管機構,提議單位是Sun Group集團旗下的頭頓太陽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說法,該項目旨在形成一個現代化的國家和區域體育中心,全面滿足專業功能、服務社區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

建成後,該地將舉辦國內和國際專業體育賽事,如東南亞運動會、亞洲運動會、區域奧運會以及許多其他國際賽事;同時為胡志明市和全國培養高水平運動員和體育人才。

除了專業體育功能外,該項目還通過現代化的體育設施和公共訓練空間,滿足社區的體育鍛煉需求。結合商業、旅遊和娛樂服務的發展,預計將為區域經濟帶來輻射效應,在胡志明市東部地區形成一個獨特的文化、體育和旅遊目的地。

該項目以和諧自然、保護環境為導向,致力於可持續發展。從而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增加國家預算收入,吸引投資,發展體育旅遊和相關商業活動。

同時,為項目區域及周邊地區的居民創造就業機會,增加收入,穩定生活,有助於解決社會民生問題。

該項目採用公私合作伙伴關係(PPP)模式進行投資,合同類型為BT(建設-移交),支付方式為按規定使用土地基金。初步總投資約145,629.6萬億越南盾,包括建設成本、貸款利息和投資者的利潤。

項目資金由投資者自行籌集100%,不使用預算。項目準備費用按照《公私合作伙伴關係法》(PPP)的規定執行。如果頭頓太陽有限責任公司未被選為項目投資者,被選中的投資者有責任按規定償還項目準備費用。

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說法,預計項目用地需求約為186.78公頃,確保土地使用效率最優,符合批准的規劃,且不與其他項目重疊。

項目將投資建設以下功能區:

文化-體育區包括體育場、體育館、水上運動中心、網球中心、綜合體育區、多功能體育中心。其中,體育場規模為65,000-75,000個座位,體育館規模約為18,000個座位,是規模最大的工程,被定位為項目的核心工程。

城市公共服務區包括運動員服務區、教練員服務區、廣場、體育醫院、會議-展覽中心。綠地和公共使用區包括公園綠地、水面和其他景觀工程。基礎設施-交通區包括技術基礎設施系統和內部交通路線。此外,還有其他功能區,如歷史遺蹟-宗教區(Bưng Sáu Xã歷史遺蹟區)。

關於進度,預計從項目合同簽署之日起,總實施時間約為8年。其中,投資準備階段為1年,包括編制、評估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項目、簽訂合同等工作。投資實施階段約為7年,從完成土地清理和交付之日起計算。

然而,上述進度將根據實際向投資者交付土地的進度進行調整;同時,如果前一階段的進度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後續階段可能會提前實施。

為了加快投資進程,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議根據關於修改、補充國會關於發展城市特殊機制和政策試點決議的第260/2025號決議的規定,在特殊情況下選擇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