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6日,胡志明市監察局公佈了關於福勝坊土地管理和建設秩序工作的監察結論。
福勝坊是在合併第11坊和第12坊(原巴地頭頓省頭頓市)的基礎上成立的。
大量土地和建設違規行為
監察結論確定,從2024年到2025年7月,第11坊和第12坊人民委員會重視並指導了轄區內的土地管理和建設秩序工作。
然而,在執行過程中,實際情況顯示福勝坊(在監察期間)的土地違法和建設秩序違規行為仍然普遍發生,監察發現的違規比例較高…
具體關於土地使用規劃,根據2024年土地使用計劃,需收回143.94公頃土地以實施50個項目。
然而,截至2025年7月,僅有6個項目完成了土地收回和場地清理工作(約佔12%),許多項目仍處於制定和批准補償方案的階段,尚未實施場地清理,或未完成場地清理工作。
關於建設規劃,截至6月30日,福勝坊已有41個規劃方案和項目獲得批准。但檢查顯示,有36個詳細規劃方案自1997年7月至2017年11月批准以來,至今尚未實施。
關於土地領域的行政違法檢查和處罰,根據地方報告,從2024年到6月30日,福勝坊發生了144起土地違法行為,包括:擅自改變土地使用目的、破壞土地、侵佔土地。
地方政府已發現、組織動員、從初期階段阻止,並責令停止執行102/144起擅自改變土地使用目的的違規工程。已建立42/144起違規案件的處罰檔案。
然而,對已發佈行政處罰決定的42起違規案件執行情況的檢查結果顯示,僅有4起案件已完成,16起案件正在執行,22起案件尚未執行。
關於建設許可後的建設秩序管理情況,在此期間,原頭頓市人民委員會已接收212份申請福勝坊建設許可和調整的檔案,已頒發和調整了179/212份建設許可證。
然而,隨機檢查已頒發和調整的29/179份建設許可證,僅有8起案件按建設許可證內容施工。
其餘13起案件施工內容與建設許可證不符(增加面積、改變結構、增建樓層…),以及8起案件尚未施工。
這表明建設許可後的建設秩序管理工作未得到經常性執行,導致許多未按許可證建設的工程未能從開工時及時發現和處理。

檢查和追究相關組織和個人責任
特別是在一些多人共同擁有的土地上,監察團記錄了數十起在農業用地上無證建設的工程。儘管政府已部分強制拆除,但許多工程仍長期存在,形成了自發性居民區。
胡志明市監察局確定主要責任在於原頭頓市人民委員會、原第11坊和第12坊人民委員會、原頭頓市城市管理科及相關單位,由於管理鬆懈、缺乏檢查。
胡志明市監察局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指導福勝坊人民委員會審查、檢查相關組織和個人的責任,並徹底處理積壓的違規案件。
同時要求加強現場巡邏,審查進展緩慢的項目以建議調整或收回,嚴格管理共同擁有的地塊以防止分割地塊和非法建設。
此外,胡志明市監察局建議建設廳加強事後檢查,農業與環境廳培訓提高基層幹部能力,內務廳主持按規定檢查和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