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6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議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根據國會第171號決議,2025年(第三批)在胡志明市範圍內計劃實施的試點項目地塊清單,共64個。
總計64個地塊面積超過270萬平方米,其中預計改變用途的稻田面積超過100萬平方米。
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提案,建議人民議會審議通過(第三批)76個地塊清單(總面積約394萬平方米)。然而,經過審查,胡志明市人民議會評估僅有64個地塊符合標準和條件。
對於計劃實施試點項目的76個地塊中需要重新審查的12個地塊,市人民委員會指示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審查、考慮、補充和完善提交內容。若確保按規定補充完整法律手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將詳細報告每個項目,制定清單並重新提交人民議會。
市人民委員會負責向市人民議會提交的土地檔案中各項內容、信息、數據、文件、數字的準確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繼續審查,並僅在確保完全遵守法律規定條件的情況下組織項目實施。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在市電子信息門戶上公佈並公開發布計劃實施試點項目的地塊清單;發佈關於同意房地產企業實施試點項目的通知。
此前,在9月29日的會議上,市人民議會通過了第一批54個地塊(總面積超過600萬平方米)實施試點項目。隨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通知同意54家房地產公司在這些土地上實施試點項目。
在11月14日的會議上,市人民議會通過了第二批42個地塊(總面積超過470萬平方米)實施試點項目。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通過新增64個第三批地塊後,2025年全年全市共有172個地塊,總面積近1350萬平方米,被納入為胡志明市提供住房來源的項目實施。
國會第71號決議允許通過關於接收土地使用權或已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協議來實施商業住宅項目。
與現行法律要求必須擁有或接收100%住宅用地不同,該決議允許房地產企業在符合地方住房發展規劃、計劃和方案的情況下,接收土地使用權轉讓、改變土地使用目的,針對一種、幾種或各類土地(農業用地;非農業用地非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和其他土地)來實施試點項目。
目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繼續審查計劃實施試點項目的地塊,以便繼續允許公司實施商業住宅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