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甌省投資超過1.7萬億越南盾的垃圾發電廠

12月30日,金甌省人民委員會發布信息,已批准投資集中廢物處理區項目(Nam Can垃圾發電廠),預計總投資超過1.783萬億越南盾。

該項目旨在投資建設垃圾焚燒發電廠,主要目標是處理生活垃圾,次要目標是發電。工廠預計建在Dat Moi鄉,總面積約20公頃,包括陸地和海域。

根據設計,Nam Can垃圾發電廠每天可處理約600噸垃圾,發電容量達6兆瓦。

投入運營後,工廠將接收和處理Phan Ngoc Hien、Tan An、Dat Mui、Nam Can、Dat Moi和Tam Giang等鄉的垃圾。項目通過招標方式選擇投資者。

除了剛獲投資批准的Nam Can垃圾發電廠項目外,金甌省還在邀請投資金甌省固體廢物處理綜合體,其中包括在Khanh An鄉建設約10公頃的垃圾焚燒發電廠。

金甌省目前有一個位於金甌市(舊)的垃圾處理廠,但該廠已關閉超過6個月。目前各地區的垃圾主要通過填埋方式處理。

此外,和平縣(舊)垃圾填埋場汙染改造和處理項目也已停止,導致無法徹底處理每日產生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