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青年在線》獲得的工作記錄,工作會議於12月30日9時30分開始,持續至當天17時。
工作會議的主要要點是什麼?
參加會議的有公路管理局IV.2辦公室代表、第6隊(交警局第6室)代表、越南高速公路運營監控中心(VEC M)、越南高速公路運營服務股份公司(VEC E)、泰山E&C股份公司、周城汽油貿易服務有限公司代表。
根據工作記錄,檢查內容涉及胡志明市-龍城-油曳高速公路Km41+100休息站周城加油站74號(右側)和84號(左側)的情況。“檢查時仍在正常運營,據管理單位通知將於2025年12月30日停止運營”,工作記錄寫道。
工作記錄中記錄的加油站停止運營原因是“周城加油站74號和84號的第86號和第87號零售汽油條件合格證書已過期但未重新頒發/延期”。因此,在沒有有效許可證的情況下繼續運營無法保證法律條件。
根據工作會議結論,各方記錄了意見。建議越南高速公路投資發展總公司(VEC)配合相關單位制定方案,確保胡志明市-龍城-油曳高速公路上的兩個加油站穩定運營。
處理運營單位停止供應汽油的情況,避免出現供應失衡,影響治安和社會安全。
多方長期糾紛
正如《青年報》所報道,2015年,越南高速公路投資發展總公司(VEC)與泰山E&C股份公司簽訂合同,投資建設Km41+100服務區,合同期限為20年。
泰山E&C從2015年至2020年在該服務區經營汽油業務。到2020年,由於多種原因和諸多變動,泰山無法繼續在Km41+100服務區經營汽油業務。這也是泰山將正常運營的兩個加油站資產出租給周城的原因,合同從2020年開始,為期5年(於2025年9月29日到期)。
到2022年,VEC以泰山違反合同、未按承諾移交場地為由,將泰山告上法庭,要求取消與VEC的建設合同。泰山E&C也提出反訴,要求VEC賠償損失和投資價值。
當訴訟發生時,周城作為相關權利和義務方,要求泰山E&C承擔投資建設、改造和維修服務站基礎設施的費用。自此,三方之間的糾紛持續不斷。
泰山E&C股份公司總經理阮友鄰表示,有多方面原因導致至今雙方仍未能達成共識。
首先,泰山不接受周城通知已投資於Km41+100服務區的項目(包括專門為T.B.車隊服務的4個加油泵,以及其他一些便利服務),總價值約210億越南盾。
泰山要求周城搬遷已投資的項目,歸還場地,基礎設施恢復至合同簽訂前的原狀。
泰山目前不希望與周城續簽合同,確認在汽油供應(在全國運營許多加油站)、財務、人力資源等方面具備能力,因此希望收回Km41+100休息站,直接負責汽油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