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春長擔任中央內政部副部長

12月31日上午,中央內政部召開會議,部署書記處關於幹部工作的決定。

在會議上,中央組織部副部長裴氏瓊雲宣佈了書記處關於任命阮春長同志,內政機構司司長,擔任中央內政部副部長的決定。

中央內政部部長潘廷卓向阮春長同志頒發了決定。

阮春長同志出生於1978年;畢業於人民安全學院;擁有法學博士學位(犯罪學與犯罪預防專業),高級政治理論水平。

他是一位經過系統培訓、成長迅速的幹部,曾擔任多個職務:人民安全學院講師;中央反腐敗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幹部;案件處理司副司長;第一地方司司長;中央內政部內政機構司司長。

在會議上發言時,中央內政部部長潘廷卓祝賀阮春長同志獲得書記處的信任,並被賦予新任務。

同時,他認可並高度評價同志在過去時期的奮鬥、鍛鍊、成長和貢獻。

潘廷卓同志建議,在新的工作崗位上,阮春長同志繼續發揚責任精神,不斷學習、鍛鍊,提高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實踐經驗。

努力更好地完成被賦予的任務,滿足內政工作、反腐敗、浪費、消極現象和司法改革日益增長的要求。

阮春長擔任中央內政部副部長

在接受任務發言時,阮春長同志深刻認識到被任命新職務是對黨、國家和人民的重大責任。

他承諾認真貫徹部長的指導意見,繼續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努力奮鬥和鍛鍊。

他強調絕對忠誠於黨、祖國和人民;堅定黨的目標和理想;嚴格遵守黨的綱領、章程、國家憲法和法律。

新任中央內政部副部長確認將不斷學習,提高理論水平、專業能力和實踐素養;保持道德品質和純潔的生活方式;重視紀律、規矩和榜樣精神。

他還表示決心與中央內政部領導集體一起發揚團結、責任、創新精神,提高在內政、反腐敗、浪費、消極現象和司法改革領域為黨提供戰略參謀的質量。

為維護政治穩定、社會秩序和安全,鞏固人民對黨和國家的信任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