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擁有進口合格證書
這被視為幫助企業明確適用範圍、生效時間以及從2026年1月1日起向該市場出口水產品時強制性認證要求的重要指南。
根據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並非所有越南水產品都會在該法律全面實施時立即被禁止或收緊。然而,一批貨物是否需要滿足要求主要取決於原產國和進口報關時申報的HS編碼(商品分類代碼)。基於此,即使某些產品不屬於根據《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被拒絕等同的漁業,如果使用與海洋哺乳動物互動高風險相關的HS編碼組,仍可能被要求補充文件。
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強調的一個特別重要內容是進口合格證書的要求。這是針對受《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調整範圍內的產品的強制性文件,旨在證明捕撈活動不會對海豚、鯨魚、海豹等海洋哺乳動物造成不利影響。
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確認,沒有任何其他類型的文件可以替代進口合格證書,即使是捕撈許可證或船長確認書,如果產品屬於根據《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必須控制的組別。

關於實施時間,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表示,2026年1月1日的生效日期是根據貨物到達美國港口辦理海關手續的日期確定,而不是基於船隻離開出口港的日期。這意味著在上述時間點之後抵達美國港口的貨物,即使在此之前已發出,也必須完全滿足《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的要求。這一規定直接影響越南水產品企業在過渡期的生產、交貨和合同簽訂計劃。
對於從第三國進口的原材料,該機構表示,如果這些原材料在2026年1月1日之後被帶入越南加工並再出口到美國,最終產品仍必須完全遵守《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進口合格證書可以由捕撈國或出口國簽署確認,取決於供應鏈和相關國際協議,但必須確保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許多產品仍可進入美國市場
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還指出,越南的一些水產品物種的商業名稱或英文名稱容易與控制清單上的物種混淆,而實際上在科學上存在差異。對於這些情況,企業需要準備完整的文件和證書,以證明捕撈物種不屬於受限制組別,從而避免在清關時被滯留或扣留的風險。
農業與環境部水產與漁業局副局長黎陳原雄認為,《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是美國多年來按路線圖實施的一項技術壁壘,而非突然規定。然而,到目前為止,當美國尚未承認越南12個捕撈組的等同時,《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的影響已變得非常明顯,導致許多主要水產品面臨進口禁令的風險,如果沒有及時解決方案。
據黎陳原雄先生表示,尚未被承認等同的捕撈組主要使用高風險與海洋哺乳動物互動的方法,如刺網、拖網、圍網。這直接影響重要的出口產品,如金槍魚、劍魚、魷魚、螃蟹、鯖魚,這些產品在美國市場目前佔很大比重,甚至對整個生產和出口鏈具有決定性。
然而,黎陳原雄先生也確認,《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並非對全部越南水產品的“緩刑”。實際上,如果企業能證明原材料來源不是來自被拒絕的捕撈業,或來自養殖,或來自已被美國承認等同的國家,許多產品仍可進入美國市場。
“核心問題在於可追溯能力和文件的透明度。因此,越南企業不能繼續按舊方式出口,而需要審查整個供應鏈,從原材料輸入、捕撈方法、漁船文件、捕撈日誌等。”黎陳原雄先生表示。
2025年,越南向美國的水產品出口遇到不少困難,但出口額仍達到近19億美元,較2024年小幅增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