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剛剛通過了人工智能法,標誌著越南在構建人工智能研究、開發、應用和管理活動的法律框架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該法律將於2026年3月1日生效。

其中,許多值得注意的規定包括:強制對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進行標籤和警告,明確禁止的行為,按風險等級對人工智能系統進行分類,以及處理責任和賠償損失。

具體而言,在第7條中,法律規定了旨在保護安全、人權和共同利益的禁止行為。

具體禁止利用或侵佔人工智能系統實施違法行為,侵犯組織或個人的合法權益;使用偽造或模擬真實人物、事件的因素,以有目的和系統性地欺騙或操縱人類的認知和行為,嚴重損害人類的合法權益。

此外,禁止收集、處理或使用數據來開發、訓練、測試或運行人工智能系統,違反數據、個人數據保護、知識產權和網絡安全等相關法律規定。

該法第11條明確規定,部署方有責任確保通過人工智能系統生成或編輯的音頻、圖像、視頻,旨在模擬或模仿真實人物的外貌、聲音或重現真實事件,必須貼上易於識別的標籤,以區別於真實內容。

對於電影、藝術或創意作品,本條款規定的標籤應按照適當方式實施,確保不妨礙作品的展示、表演或欣賞。

即將生效的人工智能法“不可忽視”的4個要點

關於風險管理,根據第9條,人工智能系統按三個風險等級(低、中、高)分類,以應用相應的管理義務。

關於責任,該法第29條明確指出,組織或個人違反本法及相關人工智能法律規定,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和後果,將受到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如果造成損害,則必須按照民事法律規定進行賠償。

如果高風險人工智能系統在按規定管理、運行和使用後仍發生損害,部署方必須承擔對受害者的賠償責任…

關於人工智能法,越南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信息技術與網絡安全高級講師斯里尼瓦斯·蒂魯馬拉博士表示,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產生了將人工智能整合到農業、製造業和服務業領域的迫切需求。

國家人工智能研究、開發和應用戰略也已制定明確方向,旨在到2030年將越南打造為全球人工智能中心。在此背景下,人工智能法的出臺將增強投資者的信心。

“隨著外國投資日益增長,制定人工智能法律的倡議將增強外國投資者對越南處理數據及相關人工智能使用法律責任的信心。人工智能法也使越南在立法方面領先於其他東盟國家。”蒂魯馬拉博士評論道。

據專家介紹,專門的人工智能法對於具體解決新的緊迫威脅是必要的,例如深度偽造(偽造圖像和聲音)以及現行法律尚未涉及的人工智能操縱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