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晚,第六高速公路巡邏交通管制隊(隸屬於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處)的代表表示,剛剛處理了一起客車司機無駕照和未年檢的案件。

當天約14時10分,第六隊交警小組在執行運輸車輛檢查計劃時,攔下了一輛在芽莊-金蘭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臥鋪客車進行檢查。通過檢查,警方發現該車存在兩處嚴重違規行為。

交通警察對司機P.V.P.(41歲,居住於廣義省)的“無駕照駕駛車輛”行為立案,將被罰款1900萬越南盾。司機P.還因“駕駛未年檢車輛”被警方立案,將被罰款500萬越南盾。

此外,車主(組織)也因“將車輛交給不具備駕駛條件的人員參與交通”被交通警察立案,將被罰款5800萬越南盾。

警方對車主“讓未年檢車輛參與交通”的行為立案,將被罰款2200萬越南盾,並吊銷營運標誌兩個月。

司機和車主的總罰款金額為1.04億越南盾,車輛被暫扣7天,營運標誌被吊銷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