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青年在線》報道“剛剛完成美麗藝術照明,彩虹橋遭塗鴉”後,許多讀者對塗鴉行為表示憤慨。據報道,在等待驗收投入使用期間,位於胡志明市Xóm Chiếu坊的彩虹橋橋墩遭到塗鴉。
彩虹橋上多處繼續出現塗鴉
然而,據《青年在線》1月3日中午記錄,彩虹橋腳下(朝向胡志明市西貢坊方向)區域又出現了更多潦草塗鴉。這些塗鴉包括許多雜亂字符和多種顏色,汙染了剛剛整修、粉刷過的牆面。
此外,這座百年老橋的橋身也出現了許多塗鴉痕跡,影響城市美觀。橋上散落著許多生活垃圾,影響了胡志明市中心區域的整體景觀。
根據承包商聯合體向胡志明市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在施工整修期間,連接Xóm Chiếu坊和西貢坊的彩虹橋於2025年11月28日啟用了藝術照明系統。
在等待驗收投入使用期間,承包商派出人員檢查、運行系統,並發現位於Xóm Chiếu坊的彩虹橋橋墩遭到塗鴉。
面對上述情況,承包商建議胡志明市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考慮並協助向地方政府發送文件,支持加強職能部門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影響項目美觀和運行的破壞行為。

需嚴懲並強制塗鴉者進行公益勞動
針對上述情況,讀者DNDLinh建議必須增加公益勞動懲罰,讓違規者清理街道、清除汙穢塗鴉,或選擇行政罰款,對違規者處以2000萬越南盾以上罰款以起到威懾作用。
此外,職能部門需要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宣傳,就像一些國家所做的那樣。
類似地,讀者Hiền Dương KTS也建議必須進行嚴厲的經濟處罰,讓違規者終身難忘。“像新加坡那樣處罰塗鴉罪,罰款1萬美元並鞭打10下。看看情況是否會平息?”,這位讀者寫道。
讀者郵箱為ngoc****@gmail.com認為目前的罰款不足以威懾,需要補充公益勞動形式,違規者才會害怕。
“納入破壞公共財產罪的刑事框架,強制進行公益勞動”,讀者郵箱為ledu****@gmail.com建議。
讀者Hoàng Phái獻策職能部門應嚴肅處理此類犯罪。“抓到這些人後追查他們的地址,如果有,就強制他們在自己家牆上畫同樣的塗鴉一段時間。如果他們無固定住所,則使用罰款制裁並強制他們在街上進行公益勞動,就像發達國家所做的那樣”,這位讀者獻策。
讀者Văn Minh Đô Thị同樣感到憤慨,對這些來自無文化者的汙穢塗鴉圖像表示非常不滿,這些塗鴉破壞了城市美觀面貌。“建議法律採取真正有力的威懾措施,避免這種情況再次發生”,這位讀者補充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