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頒佈第367號法令,修訂和補充了關於在“一站式”部門和“國家公共服務門戶”實施“一站式”和“一站式互聯互通”行政手續的第118號法令的若干條款。
根據新規定,行政手續處理信息系統是整合並與“國家公共服務門戶”共享數據時處理行政手續的統一平臺。市人民議會決定在人民委員會下設立省級公共服務行政中心及其下屬分支機構數量。
在選擇了省級人民委員會下屬單級公共服務行政中心模式的地區,不設立鄉鎮級人民委員會下屬的鄉鎮級公共服務行政中心。中心領導將包括一名主任和不超過三名副主任。
關於組織和個人提交檔案、接收行政手續處理結果的方式,舊法令規定直接在一站式部門提交;通過公益郵政服務、通過企業或個人租賃服務或依法委託;在“國家公共服務門戶”在線提交。
除上述方式外,第367號法令補充規定,允許組織和個人可以在“國家身份識別應用程序”(VNeID)上在線提交檔案、接收行政手續處理結果。同時補充了構成“國家公共服務門戶”的組成部分。
關於構成“國家公共服務門戶”的組成部分,新頒佈的法令還補充了關於行政手續處理協調系統的規定。
這意味著構成“國家公共服務門戶”的組成部分包括國家數據庫;接收、答覆反饋和建議的系統;身份識別和電子認證交換系統;支付系統;手續處理評估;問題解答;門戶界面和管理系統、人工智能平臺、數據分析平臺、行政手續處理協調系統等。
此外,地方行政手續處理信息系統不再接收和處理已在部委行政手續處理信息系統中以集中模式提供在線公共服務的行政手續。
在這種情況下,地方行政手續處理信息系統與部委行政手續處理信息系統連接,同步處理行政手續的數據,以便在地方查詢、利用、跟蹤、統計、彙總和評估行政手續執行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