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5日,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表示,已向各縣、鎮人民委員會發送文件,以統一為受自然災害影響的居民更換和重新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和地上附著物所有權證書的流程。
根據指導,因洪水導致證書破損、字跡模糊;在疏散過程中丟失或被洪水沖走的情況,均可考慮更換或重新頒發。
居民可在鎮級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土地登記辦公室分支機構直接提交文件,或通過國家公共服務門戶在線辦理手續。
對於更換損壞的證書,文件包括根據政府第151號決議附帶的第18號表格填寫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變動登記申請書;已頒發的證書;以及如果居民有重新測量需求,還需提供地塊地籍圖摘錄。
對於重新頒發丟失的證書,居民需提交表格形式的變動登記申請書,以及如果需重新確定地塊面積和尺寸,還需提供地籍圖摘錄。
據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表示,整個處理流程和時間將按照新頒佈的內部流程執行,並調整為適合兩級地方政府模式,以解決障礙,幫助居民在洪水後儘快完善法律文件,穩定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