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下午,胡志明市公安局交警局(PC08)所屬的Rạch Chiếc交警隊傳喚了N.T.T.(28歲,居住在胡志明市Dĩ An坊)就其在駕駛時雙手脫把、駛入禁行路段、使用手機的錄像進行問話。

在Rạch Chiếc交警隊,T.承認錄像中的人正是自己。T.表示錄像拍攝於2023年,直到最近幾天他才剪輯並上傳到社交媒體TikTok上。

T.分享說他經常拍攝日常生活錄像上傳到個人頁面,以吸引注意,讓更多人知道他的個人頁面,增加關注者數量。

交警對T.的“雙手脫把”行為立案,將處以700萬越南盾罰款,附加處罰形式為沒收車輛。

交警還對T.駛入禁行路段的行為立案,將處以250萬越南盾罰款;對駕駛時使用手機的行為立案,將處以90萬越南盾罰款,並扣除駕駛證4分。

此外,交警還對車輛沒有消音裝置的行為立案,將處以250萬越南盾罰款;車牌被遮擋的行為立案,將處以500萬越南盾罰款……

此前同一天,社交媒體上正在傳播一段錄像,記錄了一名年輕男子駕駛摩托車時雙手脫把、使用手機並駛入禁行路段的情景。

經核實,事件發生在杜梅路,靠近Sóng Thần 9立交橋路段(毗鄰胡志明市Dĩ An坊和Tam Bình坊)。

錄像由該男子自己安裝在車上的攝像頭拍攝,描述在駕駛經過多條路段時,該年輕男子高速駛入禁行路段,用手使用手機,值得注意的是雙手脫把。

該年輕男子自己拍攝錄像並上傳到社交媒體TikTok,配文“2025年底的一個早晨”。

胡志明市公安局交警局(PC08)所屬的Rạch Chiếc交警隊協調相關單位迅速介入核實,傳喚司機問話以按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