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VNeID上已有數據,不得要求提供紙質版本
1月6日,衛生部發布了一項關於公佈數據、指導利用和使用集成在VNeID上的電子健康記錄數據的決定,以取代行政手續中的紙質記錄。
根據該決定,所有已在VNeID應用程序上互聯互通、數字簽名和顯示的數據,在解決行政手續的檔案中將具備使用資格。
衛生部強調,醫療機構以及執行行政手續的機構,如果健康數據已在VNeID上完整集成,不得要求提供紙質版本。
根據決定,VNeID電子健康記錄中的數據包括四大類信息。
第一類是行政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別、個人識別號、醫療保險卡、初始醫療登記地點和居住地址。
第二類是醫療史,包括過敏史、疾病史、疫苗接種史,以及疫苗類型、劑次、時間和接種地點的完整信息。
第三類是每次診療的信息,從接收時間、診斷、治療結果到臨床指標、檢測結果、使用藥物、已進行的手術或程序。
最後是病歷摘要,包括疾病進展、治療方法、後續治療方向、處方、複診時間表和主治醫生信息。
所有這些數據都已互聯互通、數字簽名,並在行政手續中使用時確保法律效力。
民眾有權訪問和下載數據
衛生部還明確指出,患者或其合法代表有權在VNeID應用程序上訪問和下載每次診療的詳細記錄為PDF格式。這項權利旨在確保透明度原則,以及根據《個人數據保護法》規定的知情權和修改個人信息的權利。
衛生部確認,數據的利用和共享必須嚴格遵守關於信息安全、隱私保護和隱私權的規定,不得影響民眾的個人數據。
衛生部要求所有醫療機構必須在2026年1月1日之前完成所有患者的VNeID電子健康記錄數據互聯互通。
同時,各部委、行業和地方必須審查、重構行政手續解決流程,調整信息技術系統,以同步連接和利用民眾健康數據。
據衛生部醫療管理局局長何英德博士表示,該決定是行政改革和數據互聯互通方面的一個進步。
因此,該決定未發佈新內容,而是明確了現有醫療信息組別的範圍,允許其替代紙質版本。同時,確保患者根據個人數據保護法律的規定,有權訪問、下載和使用數據,逐步建立共享數據庫。
“該決定在醫療領域制度化‘以數據替代文件’原則方面具有重要意義,有助於減少行政手續,減輕民眾和醫療機構的檔案負擔,促進全國範圍內統一醫療數據的互聯互通和再利用。
這是實施數字化轉型、建設數字政府和數字醫療的具體步驟,以民眾為中心,同時確保個人健康數據的安全、保密和隱私”,何英德先生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