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該中心引用《欽定大南會典事例》中關於皇屋的規定,來解釋在慈裕皇太后陵墓前建造的木屋,也被誤解了。
然而,在這件事上,何先生也認為需要尊重贊助者希望為保護和弘揚古蹟價值貢獻力量的心意,並需要一個和諧、符合實際的解決方案。
據研究員阮春何介紹,順化古都古蹟保護中心根據《欽定大南會典事例續編後次》(成泰帝時期)引用的皇屋,是一種臨時建築,用於阮朝朝廷和皇族舉行祭祀儀式時。
這座房子由木樁搭建,臨時連接在一起,外部覆蓋黃色布料作為屋頂和帷幕。在漢語中,“皇”意為黃色,“屋”指祭祀場所的房屋。
何先生表示,在阮朝時期,許多朝廷祭祀儀式將皇屋視為一種陪葬品,祭祀結束後會焚燒以祭奠逝者。在每個皇家陵墓區,朝廷都建造了皇屋基座,並預先設置柱洞,目的就在於此。
因此,在慈裕皇太后陵墓的皇屋基座上建造一座堅固的木屋,是……沒有意義的。
“最重要的是,根據史料和保存的影像資料,慈裕皇太后陵墓工程自古以來並不存在這座房子。因此,根據《文化遺產法》,古蹟的修復和保護需要遵守工程的原真性要素。所以,建造那座木屋已經違反了法律,”何先生說。
據何先生介紹,目前古蹟的管理和修復面臨一個問題,即很少尊重工程的原真性要素。大部分原因是管理單位希望修復後的古蹟美觀,導致景觀發生變化,失去了原真性和特色,甚至違背了古人的意圖。
關於木屋,何先生表示也應該進行妥善處理,因為這也是慈裕皇太后後裔希望為保護和弘揚順化阮朝古蹟價值貢獻力量的心意。


“我認為,順化古都古蹟保護中心應該將這座木屋移到松林外的區域,位於慈裕皇太后陵墓兩根華表柱之前,並將其視為輔助工程,用作遊客休息和避雨的地方。這符合《文化遺產法》,”何先生說。
何先生還強調,慈裕皇太后陵墓並非孤立古蹟,而是位於紹治帝陵墓群區域內。
因此,他提議需要封閉民眾自行開闢通往慈裕皇太后陵墓區的道路,並從紹治帝陵後門開闢一條通往她陵墓區的路徑。
1月6日,順化市文化體育廳表示已向順化市人民委員會提交關於在慈裕皇太后陵墓前建造木屋事件的報告。
據此,順化古都古蹟保護中心在未經權威機構審查批准、未徵求專業機構和社區意見的情況下,允許建造這座木屋,是被禁止的行為,違反了2024年《文化遺產法》第9條第6款和第9款的規定。
該廳建議立即拆除該工程,恢復古蹟原狀。同時,組織檢討,明確相關集體和個人的責任,提出按規定處理的形式,並向順化市人民委員會報告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