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人包括範春橋,34歲;阮進達,34歲;陳世進,31歲;黎德堅,26歲;陳維玉,26歲和範孟雄,26歲(均居住於寧平省)。
據調查機構稱,上述6人曾向多人借錢300萬越南盾,還款期限為25天,每人每天還款15萬越南盾。在交付借款時,他們扣除了15萬越南盾的借款費和30萬越南盾的提前兩天還款。
自2025年6月起,當借款人無力還款或逃跑時,該團伙向借款人位於高朗坊、拉普沃社、萊翁社、美貴社、安隆社和新隆社的家中或其親屬家中投擲啤酒瓶、汙物和潑油漆,以威脅、施壓要求還款。
同塔省公安刑事警察局表示已核實事件並收集違規證據進行處理。
至12月16日,該局與安江省平和鄉公安配合,在和平鄉租住的旅館中逮捕了6人(橋、達、進、堅、玉和雄)。搜查旅館時,公安查獲了多桶油漆、蝦醬、摩托車及其他相關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