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9日,廣寧省公安通報,省公安調查機關已決定拘留黎忠德(1996年出生,居住在廣寧省東朝市鎮邊朝區)關於“民事交易中的高利貸”行為。
此前,通過掌握情況和部署專業措施,東朝市鎮公安已因高利貸行為逮捕了黎忠德。
初步調查結果顯示,從2025年2月到12月,德已向4人提供貸款,利率為每日每百萬越南盾1萬越南盾,相當於年利率365%,遠高於規定利率。通過此方式,德從借款人那裡非法獲利達數千萬越南盾。
目前,公安機構正在繼續擴大調查黎忠德的違法行為,以依法嚴肅處理。
東朝市鎮公安建議已向黎忠德借款或正在借款的民眾緊急聯繫東朝市鎮公安(調查員鄧維山,電話:0986.823.166)以解決。



